长期以来,兼具食品与中药材属性的“食药物质”在进口环节面临一个突出矛盾:法律层面允许其作为食品原料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但实际监管中常被统一纳入药品管理。
企业为了完成通关,往往需要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等材料,流程链条长、审核环节多、等待时间不确定,导致企业人力、仓储、资金占用成本上升,成为食药同源产品进口贸易扩容的堵点之一。
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食药物质具有用途多元、属性交叉的特点。
同一种物质既可能进入药用渠道,也可能用于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若缺少清晰的用途界定与清单管理,监管部门很难在风险控制与贸易便利之间实现平衡。
过去采取“一刀切”的药品监管路径,虽有利于风险兜底,却容易把部分风险较低、用途明确的非药用进口需求一并纳入高强度审批,从而放大合规成本,削弱企业市场响应速度。
近期制度调整为这一结构性矛盾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
随着相关试点公告实施,监管部门建立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监管清单,对包括西洋参在内的30种物质开展分类管理试点,要求进口申报时明确用途:对非药用用途的进口,符合规定的可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这意味着监管逻辑从“按属性推定”转向“按用途识别”,在保持必要监管底线的同时,以更精细的规则实现风险分级与精准施策。
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基层通关环节的协同能力直接影响改革成效。
此次河南首票业务落地南阳,背后体现了口岸监管、综保区服务与企业需求之间的衔接效率。
据了解,南阳海关与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围绕企业进口计划开展调研摸底和政策宣讲,针对通关链条中可能涉及的材料准备、合规申报、流程衔接等环节提供全流程指导,并就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等事项加强与上级海关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货物顺利放行。
这种“提前介入、一次告知、全程辅导”的做法,有助于将制度红利尽快转化为企业可感可及的成本下降与效率提升。
从影响看,分类管理试点释放的信号十分明确:在守住食品安全与药品监管底线的前提下,通过规则细化与流程再造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对企业而言,通关环节的时间压缩与材料精简,有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资金周转效率,增强跨境采购与供应链组织能力;对地方而言,综保区在承接进口、加工、仓储与分拨方面具有平台优势,制度红利叠加区域功能,有助于带动相关加工、流通、检验检测等产业链环节集聚,提升外贸韧性与开放型经济能级;对行业而言,分类监管与清单管理的探索,将为食药同源产业规范发展提供更清晰的边界与可预期的合规路径。
同时也要看到,分类监管并不等于放松监管,而是更强调“用途真实、申报准确、风险可控”。
在实施层面,需要企业严格按规定如实申报用途,完善原料来源、质量控制、标签标识与追溯管理;监管部门则需持续优化申报指引与风险研判机制,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用途和重点企业的差异化监管,防范用途错报、流向失管等风险,确保试点在可控范围内稳步推进。
展望下一步,随着试点政策运行数据的积累与监管经验的丰富,分类管理清单、配套规则与口岸操作规范有望进一步完善,形成更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对于正在打造开放平台、推动外贸提质增效的地区而言,围绕企业需求持续提升通关便利水平、完善服务生态,将成为稳预期、增动能的重要抓手;对于中医药传承创新与食药同源产业发展而言,进口渠道的顺畅与合规成本的下降,也将为原料多元化供给与市场拓展提供更稳定的支撑。
从"严进宽管"到"精准施策",食药物质监管改革折射出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当政策制定者学会用"分类"的显微镜观察市场,用"服务"的体温计测量企业需求,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便水到渠成。
这场刀刃向内的监管革命,不仅打通了中医药走出去的"任督二脉",更彰显了中国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的战略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