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吴存荣一审被判无期

3月20日这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吴存荣受贿案下了判决。法院在那天宣布,把担任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和主席的吴存荣判了无期。为了给他惩处,法院还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没收了他所有的个人财产。吴存荣被查出是从2006年开始贪污受贿,直到2024年,他把从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的岗位上谋取的利益转化成了1.27亿余元的财物。法院认为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给他从重处罚。不过,法院也考虑到他在这个过程中有未遂情节,也没有隐瞒事实、坦白交代了很多受贿情况,而且还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都已经被追缴回来了。所以依法对他从轻处罚。 这次开庭审理是在2025年12月17日进行的。在那次庭审中,检察机关展示了相关证据,吴存荣和他的辩护人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存荣在最后陈述时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还有三十多个各界群众旁听了这次庭审。其实早在202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开始审理这个案件了。 2026年3月20日这个日子很特别,因为在这一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吴存荣受贿案给出了判决结果:判处吴存荣无期徒刑。这期间从2006年到2024年期间,吴存荣利用了他在安徽省合肥市、重庆市政府以及山西省政协等多个职位上的便利条件给别人帮忙获得利益。他不仅通过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还有企业经营等方式帮别人办事获得好处费还通过别人间接收取财物。 这次判决还规定把追缴到的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如果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这次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涉及金额高达1.27亿余元。这次审理是由合肥市委以及安徽省委常委和山西省政协负责组织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