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经营主体反映在接受行政检查过程中存在“主体不明、程序不清、频次不均、结果不透明”等问题:有的检查未能有效证明执法人员身份与依据,企业对检查是否合法、是否重复、是否越权难以当场核实;也有的检查结果反馈不及时,企业整改依据不足、成本上升。
这类情形不仅增加企业合规负担,也容易诱发执法风险与社会关注。
针对上述痛点,东莞提出以“亮证亮码”为牵引,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可核验、可追溯、可评价。
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东莞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进入企业开展现场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作为身份凭证,并同步出示行政检查二维码。
企业现场人员可通过扫码核实检查人员身份,下载检查通知,获取检查结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对无正当理由不出示电子执法证及二维码的,企业依法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对垂直管理部门等特定情形以及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证件使用,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若因网络、设备等技术原因无法现场亮证,可先出示实体证件,并在条件具备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线上登记手续。
从原因看,此次制度安排直指涉企执法的关键环节。
一方面,涉企检查涉及多部门、多层级,既需要维护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也需要控制行政权力运行边界,防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选择性检查。
通过统一的电子证件和二维码核验机制,把“谁来查、查什么、依据何在、结果如何”固化为可被企业即时核对的信息链条,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压缩不规范执法空间。
另一方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执法更精准、更透明。
东莞此前提出“无事不扰,‘码’上监督”模式,并将其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事项,说明地方治理正从“事后纠偏”向“过程约束”转变,以制度化、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从影响看,制度的直接效应是提高执法公信力与企业安全感。
企业可依法拒绝无证无码检查,形成对不规范执法的即时制衡;扫码获取通知与结果、开展评价,也为企业留存合规证据、跟进整改提供依据。
对执法机关而言,“亮码入企”意味着执法活动被全流程记录并可回溯,有利于倒逼执法人员严格依程序办事,推动检查事项、频次、标准更加统一,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可能,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
长远看,这有助于把监管压力从“频繁入企”转向“精准识别风险”,实现监管与服务并重。
同时也应看到,制度落地仍需配套完善。
一是要细化“正当理由不出示”的认定边界,避免出现执法人员与企业对程序理解不一致导致的现场争议。
二是要加强平台稳定性与数据安全,确保二维码核验、通知下载、结果查询等环节在高频场景下运行顺畅,避免技术原因影响执法效率。
三是要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检查统筹,防止“各亮各码但仍各自为政”,让企业获得真正的减负感。
四是要健全投诉受理与闭环反馈机制。
公告已明确可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反映,并提供热线渠道,关键在于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结果可查询,以监督促规范。
就适用范围而言,公告所称“企业”覆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组织形态,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检查时,参照执行。
这种划分兼顾了法定概念与实际监管对象,有利于形成更大范围的制度覆盖面。
前景看,涉企行政检查治理正向“标准化、数字化、信用化”方向演进。
随着“亮证亮码”制度常态化,执法行为将更易被监督、评价与纠偏,有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分级分类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快落地。
对企业而言,程序清晰、规则可预期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使更多精力投入研发、生产与市场拓展。
对城市治理而言,依法行政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营商环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从"亮证执法"到"码上监督",东莞涉企行政检查改革折射出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层逻辑——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用技术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这项看似细微的制度创新,实则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切口,其背后蕴含的"权力进清单、清单进系统"治理思路,或将成为新时代营商环境优化的标准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