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导组赴12省严查盗采矿产资源 封堵整治完成率超九成 ### 新闻关键词: 矿产资源保护、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盗采整治、属地责任、刑事处罚 ### 新闻概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组织多部门联合工作组,分赴全国12个重点省份开展矿产资源盗采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废弃矿洞排查封堵为核心,累计完成96,666个矿洞整治,封堵率达92.72%,查处违法案件568起,刑事处罚403人。工作组通过强化属地责任与跨部门协作,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 正文报道: 问题导向: 近年来,部分地区的废弃矿洞成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高发地带,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流失,更引发塌方、透水等重大安全事故。尽管各地持续开展整治,但隐蔽性强、利益链条复杂等问题仍制约治理成效。 深度整治: 针对这一顽疾,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筹自然资源部、公安部等六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分两批对广西、湖北、贵州等12个资源富集省份展开明查暗访。行动聚焦四大核心环节:排查覆盖是否无死角、封堵技术是否达标、执法打击是否形成震慑、责任机制是否长效化。通过实地核查与暗访取证,工作组发现部分偏远地区存在封堵标准不统一、监管盲区未消除等问题,随即要求属地政府立行立改。 阶段性成果: 截至当前,全国累计封堵废弃矿洞近9.7万个,封堵率突破90%大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成效显著:338名责任人被行政处罚,403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同时,31名履职不力的地方官员被约谈,2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释放出“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长效化布局: 此次行动不仅注重短期整治,更着力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联合惩戒”的全链条体系。自然资源部正推进矿洞数字化建档,公安部将盗采行为纳入“昆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范畴。国务院安委办强调,下一步将加密抽查频次,对整改滞后地区启动问责程序,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存量隐患清零。 ### 结语: 矿产资源保护关乎国家战略安全与生态红线。此次跨部门联动整治,既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刮骨疗毒”,更是对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治理能力的全面检验。唯有压实“最后一公里”责任,方能将“带血的GDP”彻底逐出发展清单。

记者从国家矿山安监局了解到,一场覆盖全国重点地区的废弃矿洞整治和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正在深入推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调度,国家矿山安监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组成专项工作组,分两批次对全国12个重点地区实施明查暗访。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矿产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两大核心任务。

工作组已完成对广西、湖北、贵州、辽宁、河南、湖南、福建等省份的实地检查,重点检验各地在废弃矿洞排查是否全面、封堵措施是否有效、打击力度是否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健全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成效。

从整治成果看,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累计排查发现各类废弃矿洞96666个,整体封堵完成率已达92.72%。

在打击违法盗采方面,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协同发力,共查处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568起,实施行政处罚338人,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02起,追究刑事责任403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专项行动不仅注重案件查办,更强调责任追究和制度完善。

各地区对履职不力的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监管人员开展约谈31人次,给予党政纪律处分29人次,有力震慑了失职渎职行为,推动形成"一件事"全链条责任体系。

废弃矿洞治理和打击盗采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废弃矿洞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地下水污染等次生灾害,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

从深层次分析,矿产资源违法开采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和监管薄弱。

一些地方对矿产资源保护重视不够,执法力度不足,为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部分企业和个人受经济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从事非法开采活动。

此外,废弃矿洞点多面广,分布偏远,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表示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地区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切实筑牢矿产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防线。

从长远看,建立健全矿产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至关重要。

这需要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要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

打击盗采、治理废弃矿洞,既是守住安全底线的硬任务,也是保护资源与生态的长远账。

以明查暗访压实责任,以数据台账夯实底数,以联合执法打掉链条,以制度建设巩固成效,才能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常态化治理能力。

把责任链条拧得更紧、把治理闭环做得更实,方能持续筑牢矿产资源保护和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