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严查酒类市场乱象 五类突出问题列为整治重点

问题——酒类消费涉及千家万户;近期监管部门风险监测、投诉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酒类产品领域仍存在较多隐蔽、链条化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个别不法分子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隐蔽场所制售,并通过售卖瓶盖、标签、外箱等包装材料配合造假;部分经营者用食用酒精勾调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所谓“原酒”,或冒充葡萄酒、果酒、黄酒等,甚至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和糖蜜来源酒精冒充谷物酒精;还有企业或作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在流通环节,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权,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伪造或冒用产地与厂名厂址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产品在标签和宣传中虚构功效、夸大“养生”概念,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原因——业内人士认为,问题反复出现有多上原因:一是酒类产业链长、品类多、工艺差异大,部分环节质量管控薄弱,给违法行为留下空间;二是部分不法主体逐利明显,利用线上线下分散交易、跨区域流通,增加监管发现难度;三是消费者对工艺标准和成分标签辨识不足,容易被“年份”“原浆”“内供”等话术诱导;四是小微主体集中,区域性作坊和非正规渠道仍存在,形成“产、供、销”的灰色网络;五是包装材料、物流寄递等配套环节监管不到位时,容易出现“以包带假、以假带货”。 影响——酒类产品一旦含有甲醇等有毒有害物质,将直接威胁生命健康;以食用酒精冒充固态法等行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削弱行业公信力;非法添加、虚假标识和夸大宣传,挤压守法企业空间,扰乱竞争秩序,降低地方特色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价值。值得警惕的是,假酒产销往往与黑作坊、非法经营、团伙化制假售假相伴,带来更广泛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更高的治理成本。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酒类产品综合治理,强化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宣传营销等全过程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管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稽查等手段,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重点包括:围绕制售假酒及黑窝点、黑作坊开展线索排查与联合执法,增强震慑效果;对冒充、掺假、以次充好等问题加大抽检和溯源追查力度,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边界,严打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强对商标、地理标志及知名商品装潢的保护,规范产地、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等标识管理;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以及借“特供”“专供”“内供”名义的误导行为依法查处,推动形成更透明、可验证的宣传环境。同时,强化标准引领和技术支撑,引导企业改进工艺、提升品质,促进产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前景——业内预计,随着综合治理推进,“全链条监管+抽检监测+执法稽查+案例曝光”的组合举措将深入压缩违法空间,倒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酒类市场从价格竞争转向品质和信誉竞争。下一阶段,随着监管数据共享、溯源技术应用和跨区域协同执法机制完善,从原料、生产到流通终端的风险识别能力有望持续提升,消费者信任度也将随之增强。

酒类产品关乎“舌尖上的安全”,也检验市场诚信与法治水平。综合治理既要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也要推动行业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只有以严格监管守住底线、以标准和技术提高门槛、以公开透明促进共治,才能让消费者喝得安心,让守法企业获得应有回报,为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打下更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