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照亮每一片土地

冬雪刚停,1月10日这天,金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顶风冒雪,开了90多公里车,把庭审搬到了大别山区吴家店镇的一个农家院门口。这场特殊的开庭是为了审理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孙某因为行动不便,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他家。这案子其实是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2023年12月初,孙某喝酒后开无牌摩托车带妻子,结果翻车受伤。后来司法鉴定显示他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7mg/100ml,属于醉驾。警方认定他全责,案子移送法院后,法官发现他腿骨折了,就赶紧启动巡回审判预案。 上午10点开庭时,国徽挂在屋檐下,桌椅摆得很整齐。尽管是在农家小院里,但气氛严肃又正规。孙某在家人搀扶下坐在被告席上,周围有几十个村民在旁边旁听。庭审程序按法律走得很严谨,控辩双方也对证据质证了。孙某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审理后认为他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因为如实供述、认罚和赔偿损失等情节,决定从轻处理。最后宣判他拘役一个半月缓刑俩月,还要罚款2000元。孙某听后哽咽地说:“天冷路远你们都能来,我真心悔过。” 这不仅仅是一场庭审,更是法治宣传的实践活动。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跟村民们讲了酒后驾车的危害和后果,强调骑车要挂牌等安全规则。法官还发了普法材料给大家,解答交通事故赔偿和农村纠纷的问题,把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这几年金寨县法院一直在做“巡回审判+”的工作机制。因为山区路难走、老弱群体打官司不方便,他们经常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在田间开庭等。2023年这一年里他们总共办了127场巡回审判活动,覆盖了全县23个乡镇。其中涉及危险驾驶、邻里纠纷、赡养抚养等类型的案子占到了六成多。这种“移动法庭”不仅让群众少跑路少操心,还通过实际案例提升了基层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巡回审判既有法律效果又有人文关怀。一方面严格按程序办事保证公正;另一方面主动上门服务让人觉得贴心。特别是在交通安全这些高发领域里搞现场普法特别管用。 这场雪后的开庭是金寨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缩影也是中国法治建设深入基层的体现。从过去的“坐堂问案”到现在的“送法上门”,变化的不仅是地方还是司法理念和服务方式的升级换代。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司法力量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守护着山乡的安宁与公正,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