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全人大代表提到,琴澳深度合作入了第二段建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提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進入了第二階段建設。為了讓這個深合區在2029年和澳門在經濟上協同發展、規則上銜接更緊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2023年給這個深合區制定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這條例在治理體制、產業發展、居民生活和工作等方面有很多規則。不過因為地方立法權限的問題,它涉及到國家事務的時候只能是軟性規範,還有很多內容用了支援、推動、鼓勵這些詞語。同時珠海市經濟特區這幾年也給深合區做了一些小立法和專章,幫助港澳的建築、旅遊和醫療人員在這裡工作。它們還出臺了第一部地方性商事調解法規,這對解決爭議和規範澳門的調解事業都很有幫助。澳門特區方面,他們通過修訂法律和制定行政規章來解決公職人員去深合區任職、學校開辦本地學制等問題。不過這些措施主要局限在澳門的公共福利和服務保障方面。2025年3月,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了跨部門法律專責工作小組,準備修改一些法律來破除以規則銜接的障礙。現在要推進琴澳民商事規則銜接面臨很大困難,因為《民法典》和《公司法》這些基本法律需要在深合區變通適用。廣東省和珠海市立法權限有限,所以這個問題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出面解決。為了給深合區和澳門建立更深度的規則銜接體系,黃顯輝建議可以參考上海浦東新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方的經驗。他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部分基本法律在深合區變通適用做出決定或者授權廣東省和珠海特區享有一定變通立法權,這樣就可以對法律、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在深合區的適用作變通規定,從而清除制度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