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市场经济需要内在推动,企业权益也需要保障。以往,有的地方会有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的问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打破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石。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破解这种问题,从去年3月起开始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企业。检察机关让所有经营主体平等对待,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强调,任何所有制经济都能依法平等使用资源、参与竞争,还能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最高检与各省检察院通过督办、交办重点案件,层层压实责任。在刑事检察领域,检察机关着重监督涉企案件的立案、撤案和管辖等环节,发现问题后依法纠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财物价值超过26亿元。对于涉企“挂案”问题,检察机关也加大清理力度,共推动清理4300余件。专项监督还扩展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形成全方位保护。民事检察重点关注虚假诉讼和审判执行中的违法行为,保障企业民事权益。行政检察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涉及金额6.4亿余元,帮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检察针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立案240余件涉案金额7900万元。专项监督以来,起诉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行为3.2万余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妨碍科技创新犯罪1.6万余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这次专项监督是依法能动履职的体现。这个活动不仅是处理了近两万件案件数据背后的故事,更是生动实践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无论企业大小如何,其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未来检察机关会持续深化专项监督成果,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解决问题。通过更实的监督举措为企业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