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祸案占了城里所有的10%

虽然到了2024年底,我国骑电动车的人超过了4亿,但是因为有些人没什么安全意识,还有不少车私自改了装,导致出的事故挺多的。公安部的数字也显示,电动车闯祸的案子大概占了城里所有事故的10%。大家打官司的情况也变多了,以前经常碰到电动车逆行或者超速跑到机动车道上撞了别人,结果机动车的人一点错都没有,还得赔一部分钱。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公开征求意见,专门说了好多跟电动车撞车的事,把那些以前说不清道不明的责任问题都定死了。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吴薇法官干这行多年了,她说现在诉讼里的电动车事故占的比例不小,特别是伤人的案子,“差不多80%的受伤方都是电动车。而且伤得还不轻,好多都要鉴定残疾。”至于为什么会撞车,主要原因就是没按规矩让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喝酒开车或者逆行。 以前大家心里也犯嘀咕:如果电动车那一方也有责任,那还得给机动车一方赔钱吗?有的人觉得按《道交法》第76条,没规定电动车得赔机动车。可也有人说不管谁弱谁强,谁有错就得谁赔。这次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只要电动车那边有证据证明自己有过错,法院就得算算赔多少,得看谁的错大、撞得有多惨、双方的车有多危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吕艳滨主任说,这就把要不要赔钱的决定权交给了有没有过错这一点上。是想提示开电动车的人得注意安全守规矩。其实这种想法在法院判案的时候早就有了。最高法10月30日发的典型案例里讲的是李某某骑着电动车逆行去撞贺某的二轮摩托车,贺某受伤了,交警认定是李某某的全责。法院就把双方的过错、受伤程度、还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谁更危险等因素都摆到台面上来算,最后判决让李某某给贺某赔了1.9万多元。 吴薇补充说,审判里的情况很复杂,不光是电动车撞人还包括自行车撞人甚至是行人撞车的案子。“自行车撞摩托车这种事在基层法院也挺常见的,”所以她希望这次修改法律能把这些情况都考虑进去。征求意见稿只说了机动车受伤的情况,“那要是只是车被剐蹭坏了想要修理费怎么办?”吕艳滨也觉得这个责任也得明确一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