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自然灾害高发季节,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面临严峻考验。
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日前下达2.37亿元中央和自治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是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体现。
从救助对象看,本次资金发放重点向受灾严重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充分体现了精准扶持的政策导向。
受惠人数达113.2万人,覆盖面广,惠及范围大。
这一安排既照顾到灾情最严重的地区,又兼顾到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的乡村地区,体现了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
在救助管理方面,广西各级应急部门将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科学细化救助方案,确保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将强化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及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问题。
这些措施有效防范了资金使用中的风险,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救助工作。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按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这种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有利于形成救助工作的合力,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与此同时,广西持续组织开展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据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年度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共计3771户,其中完工2896户,完工率超过70%。
这表明住房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受灾群众已经或即将回到新家,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
从工作机制看,广西形成了"临时救助+住房重建"的全方位救助体系。
一方面通过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住房重建,帮助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两项工作相辅相成,共同构筑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防线。
民生无小事,救助见担当。
冬春时节的每一笔救助资金,既是对困难群众的及时托举,也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题。
把资金用在最急处、把监管落到最细处、把重建抓在最实处,才能在灾后恢复的关键阶段守住基本生活底线,夯实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