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到底是什么标准?谁来定这个度?

那是2005年,台面上大家忙着推行禁令,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用,台湾地区还是有八成以上的中小学生被老师给体罚过。 广东那边后来做过调查,数据显示有近54%的孩子都挨过家长或者老师的打,或者是拿皮鞭、皮带打,有的还只是用手抽。 香港那边还出过更惨的事,一个10岁的男孩因为不听话被锁在皮箱里整整两个小时,最后窒息身亡。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以前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可是这“合理”到底是什么标准?谁来定这个度? 一旦这个“度”被打破了,那孩子就只能用身体来买单。现在的法律红线其实早就亮起来了。 比如这次平顶山的事情,就是因为上课讲话,三年级的小真被老师揪住头发给拎到了讲台上。 这个老师还把小真给打得头肿得像鸡蛋那么大。CT检查出来是帽状腱膜下血肿,抽血量超过了1000毫升,当时都快昏迷过去了。 医院那边给出的结论是轻伤二级。一开始孩子的妈妈苑女士没太当回事,觉得就是老师劲儿大点。直到孩子晚上发烧说胡话、半夜疼得直哭,她才带着孩子连夜赶去医院。 苑女士事后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后怕:“谁忍心把孩子往死里打?”这其实是很多成年人下意识的底线。 结果这位涉事的老师常某主动提出要赔50万钱私了,还要求签个协议说不追究刑责也不让曝光。 律师跟苑女士说这协议完全没有诚意:既不承认自己错了,还把赔偿款交给第三方保管,限制受害者家属说话的权利。 苑女士当时就拒绝了这笔钱的诱惑,决定把事实曝光出来给大家看看。 现在的情况是小真根本没办法再上学了,大概率要重新读一次三年级。 曾经那个班里成绩前几、懂事有礼貌的孩子现在连理发都疼得直哭。 这种心理阴影其实是很难抹掉的。法律上的红线其实很早就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明文禁止体罚。 就算检察院不起诉也得满足两个条件:双方得和解而且情节还得轻微。 但即便是和解了这种“犯罪式”的体罚也还是逃不过刑事处罚的判决。 大概率是缓刑没几天就出来了但是终身案底却是永远消不掉的。 这种教育上的难题到底该怎么办?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提出了一种观点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合法也是必要的。 可问题是这合理到底是个什么概念?谁来界定这个度呢?一旦越过了这条线受伤的只能是孩子本身。 答案可能不在某一条法律里而在整个社会对于“教育”二字的重新定义上—— 我们到底能不能把尊重写进课堂里去?能不能把耐心写进成长的过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