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是干旱半干旱地区重要基础水源;受自然条件与用水结构影响,甘肃部分地区长期依赖地下水支撑农业灌溉与城乡用水,超采问题一度较为突出,带来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生态用水挤占、地表水—地下水联动失衡等风险。如何保障发展用水的同时守住水资源安全底线,成为推进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必须回答的课题。 问题:局地超采累积、生态风险与用水矛盾交织。甘肃地处内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河西地区农业灌溉比重大、需水强度高,部分流域历史上机井密集、取水分散,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幅度较大。超采不仅影响饮用水安全与农业稳定用水,也可能加剧河湖湿地萎缩、植被退化等生态问题,叠加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来水不确定性,治理紧迫性深入凸显。 原因:自然约束叠加结构性用水压力,治理需要“硬杠杠”。从根源看,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决定了可用水总量偏紧;同时,传统灌溉方式与种植结构在部分地区仍以高耗水作物和大水漫灌为主,导致单位产出耗水偏高。加之地下水取用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如缺少刚性约束和可核验的数据支撑,治理容易“上热下冷”。因此,必须以制度、指标和资金政策形成闭环,推动用水方式和产业结构同步调整。 影响:治理成效开始显现,水资源安全底线更稳。实践表明,严控取水总量、稳定地下水位,是恢复水循环平衡、提升区域韧性的关键抓手。截至目前,甘肃超采区个数减少12个,黄河流域严重超采区实现清零,表明治理由“压增量”转向“控存量、促恢复”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河西走廊等重点区域而言,地下水位止跌回升意味着农业供水保障更可持续,生态修复与产业升级也拥有更可靠的水资源支撑。 对策:以制度牵引、资金联动、工程与管理并重,形成综合治理体系。一上,甘肃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以“四水四定”为原则,把地下水超采治理纳入地方重点工作考核,将超采区水位降幅作为评价扣分项,并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对水位下降严重地区扣减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超采治理,以政策“指挥棒”倒逼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建立地下水监测协同与数据共享机制,按季度通报水位变化并统一发布监测数据,让治理成效可量化、可追踪,避免“看不见的取水”成为监管盲区。 工程和项目层面,近三年累计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治理项目37个,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600万立方米,并明确2025年继续实施10个治理项目,体现出以项目化方式持续“补短板、强支撑”的思路。各地也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例如张掖、武威等地建设“港湾式泵池”等设施600余座,通过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优化水源结构,降低对地下水的依赖度。 针对重点区域,石羊河流域治理更突出“组合拳”。通过专项治理方案安排,2025年计划实施轮作休耕35.26万亩、推广高效节水农业357.16万亩、关闭机井379眼,着力从源头减少灌溉需水和取水强度,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河西地区同步推进“水地”共管,强调用水总量、灌溉面积、灌溉方式联动管控。以酒泉为例,整治不合理灌溉耕地近11万亩,实现地下水位止跌回升,说明通过压减不合理用水需求、提升用水效率,可以在较短周期内形成积极变化。 前景:从“治超采”走向“提效率、优结构、促长效”。展望下一阶段,甘肃地下水治理仍需在三个上持续发力:其一,进一步巩固“双控”指标刚性,提升监测网络密度与数据质量,强化跨部门共享与执法联动,确保取用水全流程可监管、可追责;其二,加快农业节水技术和管理制度落地,在推广高效节水的同时,推动种植结构更趋适水,促进“以水定产”;其三,强化地表水配置与工程调蓄能力建设,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水平,形成多水源互补格局,减少极端干旱年份对地下水的应急性抽取。随着政策、资金、工程、管理“四位一体”治理体系健全,地下水位总体稳定并逐步恢复的基础有望更加牢固。
地下水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甘肃通过制度创新、资金投入和技术进步,初步遏制了超采趋势。未来仍需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农业和产业结构调整,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此战略资源,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