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进境旅检渠道成功查获一起旅客违规携带超量烟草制品案件。
经查,3名旅客行李中共计查获香烟303条、60600支,远超海关规定的免税携带标准。
案件查获过程充分体现了海关部门的精准监管能力。
现场关员在对一架进境航班进行常规监管时,通过X光机检设备发现3名旅客行李物品的机检图像存在明显异常。
关员随即启动轨迹追踪系统,对相关旅客进行重点关注。
当这3名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时,海关关员及时实施拦截,并对其行李进行开箱查验,最终查获违规烟草制品。
根据现行海关法规,进境旅客携带烟草制品有明确的免税额度限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免税数额的前提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雪茄20支,或烟丝500克。
对于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客,免税携带标准则相应降低,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雪茄10支,或烟丝250克。
本案中3名旅客携带的香烟数量已远远超出上述标准,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
烟草制品作为重点监管商品,其进出口和携带均受到严格管制。
一方面,超量携带烟草制品进境涉及偷逃关税问题,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另一方面,违规携带也反映出部分旅客对海关规定的认识不足或故意规避监管。
海关部门通过加强机检、追踪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有效提升了对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查处能力。
海关部门提醒广大进境旅客,应当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海关关于行李物品携带的相关规定。
旅客在出行前应主动查询相关法规,对自己携带的物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符合免税标准。
对于超出免税额度的物品,旅客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依法缴纳相应税款。
故意隐瞒、违规携带烟草制品等受管制商品,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此案既是对走私分子的有力震慑,也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全球化人员往来日益频繁的背景下,每位旅客都应是国门安全的守护者。
只有筑牢“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共识,才能实现高水平开放与严密监管的有机统一。
海关部门将持续优化“科技+制度”双轮驱动模式,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