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肖新光呼吁强化深度伪造治理体系 从技术风险升级为公共安全问题

问题—— 随着生成式技术与多媒体合成能力快速普及,利用一张照片、短段语音即可合成逼真视频与音频的现象不断出现。

肖新光结合身边案例指出,其两名同事在接受电视节目采访后即收到“换脸”敲诈信息,相关团伙通过跟踪媒体节目、批量采集公开视频资料、定位联系方式、生成伪造内容并实施勒索,作案链条已呈现高度分工与流程化特征。

实践表明,深度伪造不仅造成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侵害,还可能被用于诈骗、敲诈、操纵舆论、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

原因—— 一是数据来源易得。

公众人物、企业管理者以及普通受访者在网络平台与媒体节目中留存大量可被抓取的图像与声音素材,为伪造提供“原料”。

二是工具门槛降低。

相关软件与模型的可获得性增强,使非专业人员也可快速生成具有欺骗性的内容。

三是维权机制不对等。

现实中不少侵权事件主要依靠受害者逐条投诉、平台自主裁量处理,难以形成面向“整体保护”的稳定机制,个人举证与维权成本较高,且存在“被冒名者并不知情”的隐蔽性,导致违法行为可能长期潜伏。

四是治理视角有待升级。

若仅停留在技术风险讨论与平台自律框架,难以匹配其对公共安全与社会信任体系的冲击程度。

影响—— 深度伪造的直接危害在于对个体权益的侵害与财产损失,但更深层的影响是对社会信任基础的消耗:真假难辨的信息环境抬高了公共沟通成本,影响正常舆论生态与商业秩序;对企业而言,冒名言论、伪造采访、虚构声明等可能引发品牌风险与市场波动;对社会治理而言,若被用于组织化诈骗与跨境犯罪,易形成“低成本、强隐蔽、可规模化”的黑产链条,增加打击难度。

对策—— 肖新光建议,相关立法、执法与主管部门应将深度伪造带来的风险提升至公共安全视角,建立更系统的治理能力与技术体系。

其一,完善规则与责任链条。

推动平台在内容标识、来源追溯、风险提示、快速处置等方面形成可执行标准,压实对高风险内容的发现与拦截义务,减少“投诉驱动、事后处置”的被动局面。

其二,强化司法政策供给。

在现有打击诈骗、敲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法律框架下,可通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方式,对借助相关技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从严惩治导向,提高违法成本。

其三,提升技术对抗能力。

以可靠的感知、检测、采集、响应机制为支撑,加强伪造识别、证据固化、跨平台协同处置等能力建设,推动“以技术管技术”,降低防守方识别与处置成本。

其四,加强公众与机构的安全管理。

对媒体采访、公开发布、账号管理、联系人信息保护等环节形成规范化流程,减少素材被批量抓取与信息外泄的机会。

前景—— 在更广阔的国家安全背景下,肖新光还关注到人工智能在网络攻防领域的军事化应用趋势。

有海外媒体披露,美国国防部门拟联合企业开发网络工具,用于侦察、定位他国关键基础设施漏洞。

业内分析认为,将智能化手段用于情报分析、漏洞挖掘、恶意代码生成、社会工程诱骗与战术编排等,可能提升攻击的自动化与规模化水平。

当前各国电力等关键基础设施体量巨大、运行高度依赖网络信息系统且智能化环节增多,一旦遭受针对性攻击,潜在外溢影响不容忽视。

基于此,肖新光提出,“数字主权”已成为现代国家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

面向未来,应坚持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并重:一方面以智能化手段赋能防御,提升对关键基础设施与重要数据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与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形成可持续的防护能力,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筑牢安全底座。

深度伪造技术的双刃剑特性警示我们,技术创新必须与治理能力同步提升。

在数字主权争夺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唯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防御与治理体系,才能筑牢国家安全与公民权益的防线。

这一课题不仅关乎技术,更考验社会治理的智慧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