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个叫吕总的人评价怀素的书法时说:“他拿着毛笔写字,动作快得就像闪电,笔下的变化多得数不清。”朱长文在《续书断》里也夸奖说:“他下笔就像壮士拔剑,神采飞扬。”所以说,怀素笔下的线条虽然圆劲有力,但连接起来却像云朵映在水里一样飘逸。每个字看上去都像是一条咆哮的大河,最后汇集成一幅大壁画,让人仿佛能听见风的声音。 张旭和怀素这两个人喝酒时都很喜欢写字,所以被人合称为“颠张醉素”。张旭喝酒的时候就像鹰在天空中飞翔一样自由,怀素则像是雄狮在吼叫。他们俩的风格都很豪放,“狂”这个字正好能说明他们共同的特点。 张旭就是诗人们常说的“张颠”,他和李白、杜甫、苏涣这些诗人都是好朋友。当他们喝酒喝到兴头上的时候,墙壁、衣服甚至碗碟都可以当纸用。怀素写出来的字充满了生命力,让人觉得仿佛整个画面都在跳舞。 怀素原来住在长沙,出家后大家叫他“零陵僧”或者“释长沙”。他出生在737年,799年去世,姓钱字藏真。虽然他是个僧人,但并没有因为念经出名,反而是因为那一手狂草让后世记住了他一千多年。 那个年代纸张很贵,怀素没钱买纸练字。他就用漆盘、漆板代替纸张来写字。后来他在寺庙后面的山坡上种了一万多棵芭蕉树。 老叶子摘完了新叶子舍不得摘的时候,他就干脆把笔墨拿到树前面去写。把叶脉当作纸用,把阳光和北风当作伴奏的声音。即使烈日当头或者北风刺骨刮得脸疼,他也不停止写字。写完一片叶子接着写另一片叶子,从太阳刚出来写到月亮升起都不停歇。 时间长了芭蕉叶上的墨迹干了又被雨水冲走,这样反反复复留下的不仅仅是字的痕迹还有树的影子组成的年轮。 这种在芭蕉树下不停歇地写字的行为被称为“无纸”革命。 他的草书被后世称作“狂草”,主要原因在于“使转如环”。也就是说笔锋在空中形成气势后直接落到纸上就像瀑布落入深潭一样连贯流畅。 所以到了今天我们还是喜欢谈论怀素。尽管现在不需要再种芭蕉或者磨漆盘来练字了,“芭蕉练字”的故事还是能打动人心。它告诉我们只要对技艺有近乎自虐的坚持就能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当我们在展厅里看到那些作品时会被那股劲儿感动——看着那一树墨色的芭蕉依然在风中摇曳生姿,听着那一声雄狮的吼叫穿透时空的喧嚣回荡在耳边。 怀素用自己的一生证明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才华不在于天赋有多高,而是在于把天赋发挥到极致之后还不肯停笔的那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