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某和张某离婚,协议里写明,两个孩子李乙、李丙归张某抚养,李某负责出抚养费。可婚后他因为钱不够,一直没按协议办事,学费这些钱从来没给过。 直到几年后,李某老了还得了重病,丧失了工作能力。他找到已经长大的李乙和李丙,希望他们能赡养自己。可孩子觉得当初父亲连抚养费都没给过,现在凭什么要给钱。 后来李某把两孩子告到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判这俩孩子每月给李某一定的赡养费。法院认为,就算李某当初没履行抚养义务,但他现在老了病了,作为子女也应该给他养老。 这个案子是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徐勤、通讯员向圭林、谭富强,还有实习生黄千芸、李丹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