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法院对一起由校园暴力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8名学生对同班同学实施殴打的行为,与受害者离校出走并最终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8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这起悲剧再次引发社会对校园欺凌防治的关注。 经调查,事件起因是学生之间的琐事纠纷。涉事学生以暴力方式处理矛盾,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司法鉴定显示,受害者的直接死因并非殴打所致,但欺凌行为对其心理造成的伤害,成为其走向极端的重要诱因。该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司法对校园暴力态度坚决。 我国已形成较为系统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建立欺凌防控工作制度,2020年修订后深入细化处置要求,推动学校建立覆盖预防教育、发现报告、干预处置到后续帮扶的管理流程。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分级处置思路,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不过,制度执行仍面临不少现实难题。心理学专家指出,青春期学生正处于自我认同建立阶段,容易受到同伴压力影响而出现从众行为。一些学校存在“重学业、轻德育”的倾向,对隐性欺凌的识别和干预不足;部分家庭沟通不畅,也使问题难以及时暴露。对应的数据显示,近六成校园欺凌事件中,旁观者因担心报复选择沉默,这种沉默在客观上放大了风险。 有效治理需要多方协同、形成闭环:在预防层面,可将心理健康教育更扎实地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反欺凌培训;探索建立校级“学生观察员”机制,畅通早期发现和预警渠道。处置环节应完善“校警联动”,对涉事学生同步开展心理评估与行为矫正。北京市教委推行的“一校一律师”制度、浙江省试点的“校园安全云平台”等做法,也为各地提供了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并建议建立国家层面的欺凌行为数据库。教育部近期也表示将修订《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处理欺凌事件中的权限与边界。
校园欺凌从不是“孩子间的小打小闹”,而是对人格尊严与生命安全的伤害。以案为鉴,关键在于把每一次冲突当作可干预的信号,把每一个苗头纳入制度化处置,让每一位学生都能被及时看见、得到保护。只有把规则落到细处、把责任压到实处、把支持做到日常,校园才能真正成为安全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