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我国儿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儿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对成长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
同时,儿童安全保护、教育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性、整体性的政策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务院近日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
这一举措是对既往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和全面推广,标志着我国儿童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意见明确了儿童友好建设的总体框架。
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重点领域,形成系统集成的政策举措。
这一框架体现了纵向的政策协调和横向的领域融合,确保儿童工作不是孤立的、碎片化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在公共政策层面,意见要求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儿童权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
这意味着儿童因素将成为各类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指标,儿童视角将贯穿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分配的全过程。
在公共设施和共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这包括落实儿童免费及优待政策,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日常生活的关键环节推出务实举措。
从学校到医院,从交通到娱乐,每一个公共空间都应当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让儿童在城市中能够安全、便利、舒适地活动。
儿童安全保护是儿童友好建设的重中之重。
意见着重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线,全面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
这一"六位一体"的保护机制覆盖了儿童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了纵深防御的保护网络。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保护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这既包括对传统风险的防范,也包括对网络等新型风险的应对。
在推进机制上,意见强调儿童友好建设要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这表明儿童工作不是一时地的试点,而是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强化政策统筹,推动各地进一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全面提升儿童工作水平。
这种纵向的政策协调和横向的资源整合,有利于形成儿童工作的合力。
意见的印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它表明我国儿童工作已从试点探索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从局部优化进入系统建设阶段。
这将有助于推动儿童友好理念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促进儿童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转变,从零散举措向系统规划转变。
让城市对儿童更友好,实质是让治理更精细、公共服务更公平、社会更具温度。
把儿童权益放在政策设计与资源投向的优先位置,不仅是对未成年人的守护,也是对国家未来竞争力的投入。
随着相关意见落地见效,期待更多看得见的安全通学路、找得到的社区活动空间、用得上的优质服务供给,成为衡量高质量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新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