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扩大内需政策工具箱再添举措;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共50个城市入选,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按安排,试点实施期为6个月,主要面向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以及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票面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发票后,可参与抽奖。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给予奖补支持,推动政策落地。 问题:消费恢复的基础仍需巩固,服务消费潜力有待更释放。近年来,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生活服务等成为增长亮点,但在部分地区和行业中,消费信心恢复不均衡、消费场景带动不足等情况仍然存在。同时,消费者索取发票意愿不强、经营主体开票积极性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数据的完整呈现,制约税收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 原因:从需求端入手,用制度激励提升“要发票、用发票”的参与度,是此次试点的核心逻辑。三部门此前明确,试点重点引导居民消费后主动索取发票并参与抽奖,将抽奖激励与合规开票机制结合。一上,抽奖带来的预期收益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开票意愿,形成“消费—开票—参与”的正向循环;另一方面,试点聚焦零售与服务消费的主要场景,覆盖“衣食住行”和文体娱乐等高频领域,触达面更广,便于形成可观察、可评估的效果。 影响:有奖发票试点既是促消费举措,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治理效能。对消费者而言,抽奖机制提高索票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消费体验与维权意识;对经营主体而言,开票更透明规范,有助于促进公平竞争,压缩“不开票、少开票”等灰色空间;对地方政府和相应机构而言,消费数据与税源信息质量提升,有利于更准确研判市场景气,优化产业扶持和消费促进政策。同时,中央财政分档安排奖补资金,有助于增强地方落实动力,形成中央与地方合力推进的合力。 对策:试点成效取决于规则清晰、组织有序和风险可控。其一,应明确抽奖门槛、频次与奖项设置,兼顾覆盖面与激励强度,避免“门槛过高导致参与不足”或“奖励过度带来财政压力”。其二,要完善数据核验和技术支撑,确保参与条件、票据真实性与抽奖过程公开透明,防范虚开发票、代开发票、刷单套奖等行为。其三,建议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动商务、财政、税务与市场监管等信息共享,形成“促消费+强监管”的闭环。其四,做好宣传引导,突出“索票即维权、开票即合规”的导向,让消费者清楚参与路径、经营主体明确责任。 前景:由试点走向常态化,需要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优化政策设计。预计随着试点推进,居民日常消费开票率有望提升,服务消费活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关行业规范经营水平也将随之提高。下一步,应围绕参与人数、开票增量、消费拉动效应、行业覆盖广度、违规风险处置等维度开展量化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若试点效果明显,可结合不同城市消费结构与产业特点,探索差异化激励方案,推动政策从“短期促活”向“长效机制”升级,更好服务扩大内需与高质量发展。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的推出,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创新消费激励方式,把消费者获得感与消费增长动能结合起来,既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税收征管质效。随着试点加快,该政策有望成为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