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南郑张扣扣除夕报复杀人案再审视:积怨成祸与法治底线的双重警示

问题:旧怨未解叠加现实挫折,极端报复走向恶性犯罪 据司法机关公开信息,上世纪90年代,当地曾发生一起由邻里纠纷升级的刑事案件,导致张扣扣母亲死亡,有关人员随后被法院依法判刑;此后多年,两家表面平静,但案件带来的情绪对立和心理创伤并未真正消退。2018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得知相关人员返乡后,报复情绪迅速升温,先后实施尾随观察、购置刀具和燃烧物等准备行为,并在除夕当天对特定对象连续行凶,造成三人死亡,同时以纵火方式毁坏车辆等财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性质恶劣。 原因:情绪积压、法治认知偏差与基层疏导缺位交织 一是“旧案阴影”长期压在个体心理上。亲人非正常死亡带来的创伤,如果缺少专业疏导和社会支持,容易固化为怨恨叙事,把“复仇”误认为“伸张”。二是对司法裁判存在认知偏差。既往案件虽已依法处理,但当事人及家属对法律责任边界、罪名适用和量刑逻辑缺乏持续、充分的理解,情绪容易在“我方吃亏”的主观感受中反复发酵。三是现实受挫与支持薄弱叠加。长期就业不顺、家庭关系紧张、社交隔离等因素,可能放大极端心理和冲动行为风险。四是基层矛盾化解在“判后修复”环节存在短板。对重大伤害类案件,判决并非终点;围绕家属安抚、关系修复、风险预警、心理干预等工作的持续跟进一旦不足,隐患就可能累积。 影响:以暴制暴撕裂乡里,节日公共安全遭受冲击 该案造成多人死亡和财产损失,给被害家庭带来不可逆的伤痛,也冲击了当地社会心理。其一,节日期间当众实施报复,恐慌效应被放大,破坏公众对安全的基本预期。其二,邻里关系和乡土秩序被撕裂,可能滋生“报复循环”心理,影响基层稳定。其三,从公共治理看,案件提醒各地:对有严重创伤史、长期纠纷史、明显偏执报复倾向等重点人群,应加强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避免风险从“苗头”发展为“案件”。 对策:以法治为底线,做实源头预防与风险治理 司法层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针对特定对象实施有准备的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同时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综合社会危害性依法从严惩处。即便存在投案等情节,在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亦不足以从轻。该裁判释放清晰信号:任何以报复为目的的暴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私力救济”没有出路。 治理层面,应从三上补齐短板:一要完善“重大案件判后治理”。对伤亡案件双方家庭,推动司法、民政、妇联、村(居)组织等联动,依法依规开展心理疏导、情绪安抚与关系修复,减少长期对立。二要做实基层风险预警与矛盾化解。加强网格化走访和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对扬言报复、反复踩点、异常购置危险物品等线索,及时干预、依法处置。三要加强法治教育与心理服务供给,把法律讲清楚,把情绪接住,把风险管住,推动“事后严惩”和“事前预防”并重。 前景:以系统治理阻断“旧怨新仇”演变链条 从长远看,减少此类极端案件,既要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也要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和人本化水平。对历史纠纷、家族矛盾、邻里冲突,要在依法处理基础上,建立更稳定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矛盾化解从“止争”走向“止怨”,从“结案”走向“解结”。同时,公共安全治理应更注重数据共享与部门协同,将苗头性风险纳入常态化监测,提升前端干预能力。

张扣扣案作为一个极端个案,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些深层问题。在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仍是各地需要直面的课题。该案的警示在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才能减少极端事件发生——维护社会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