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司法所交出了一份扎实答卷。今年以来,该所立足基层实际,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径。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邻里纠纷、劳资争议、土地流转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基层治理带来新挑战。罗塘街道司法所梳理分析发现,传统调解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群众法治意识也仍需深入提升。针对该现状,该所创新推出矛盾纠纷调处“六步工作法”,构建起“网格排、居干调、‘两委’商、司法晒、提级处、纪检查”的闭环处置机制。通过健全街道、社区两级调解网络,配齐专职调解队伍,定期开展排查研判,推动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在处理复杂纠纷时,司法所坚持“情理相融、法理并用”的调解思路,推动多起积案难案得到化解。在普法宣传上,该所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服务,推出“订单式”“菜单式”普法:面向校青少年开设法治课堂,为企业经营者举办法律讲座,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同时,依托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结合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让法律知识更贴近日常生活。这些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余场,覆盖群众超万人次。辖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15%,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更重要的是,通过“法治实践+宣传教育”同步推进,辖区居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业内专家指出,罗塘街道的做法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其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上: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法治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二是注重机制创新,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三是突出为民导向,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基层司法工作的成效,归根结底要体现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罗塘街道司法所的实践表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进方法、完善机制,就能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意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做法为各地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说明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