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算加班?没那回事儿

我就纳闷了,节假日周末要是去单位待着,明明不算加班,那到底算什么呢?我就给大家讲个事儿,张某这老兄在公司里当工程部副部长,算是中层了。你猜怎么着?公司那份薪酬规定里写得清清楚楚,值班补贴呢,干部夜班是200元,白班是100元。还有一条,说的是中层以上人员工资里早就把超时津贴给算进去了,加班不发加班费,不过可以在方便的时候调休。 张某后来就闹起来了,说公司有时候安排他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去值班,这就该给他加班费。但公司那边咬死理儿说张某这是把值班跟加班混为一谈了,咱们按照规定该给的值班补贴早就发足了。一审法院当时的判决也很有意思,说通常所谓的值班就是因为安全、消防或者节假日什么的需要,让员工去干些跟本职工作没啥关系的杂事。根据张某在仲裁那会儿讲的情况,他干的这活跟日常工作完全两码事,这不太好算加班。而且查了一下他上班这阵子的记录,公司确实还得再给他补2023年6月那两天白班的200元补贴。 至于张某说要用2022年的平均日工资来算这笔钱嘛,那就是没影儿的事了。二审法院也觉得这话不靠谱。他们认为单位因为安全、消防这种特殊情况让员工同意去干些与本职无关的活儿,这不属于应该给加班费的范畴。张某自己也说了他去工地主要是巡查安全或者处理突发状况,跟他平时的活儿不一样。再加上他签过的《薪酬管理规定》里早就把怎么算值班费这事说得明明白白了。所以啊,说自己值班就得算加班?没那回事儿。 这案子的号是(2024)苏02民终5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