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为拍网络视频,跳起舞来了,结果. . . . . . .

大家听我说,上海这边最近发生了件事儿。1月8号那天中午12点50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给一起在路口违法拍摄的案子立了案。据说是在虹口区四川北路和天潼路那儿。那几个人是江某、吴某还有两个姓吴的小伙子,还有个漆某,全是为了拍点网络视频素材才去捣乱的。江某和吴某就在斑马线上故意不走,还跳起舞来了,漆某他们两个就在机动车道上拍摄记录。这一下直接把正常通行给搞乱了,太不安全了。 接了报警后,公安局立马就把人给抓了。查清楚了,这四个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把公共场所秩序给扰乱了。公安局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这四个人都开了罚单。这次执法可真迅速,说明他们对公共安全特别负责。 这件事虽说只是个例,但反映出的问题还真挺值得想想的。现在短视频平台那么火,有的人为了博眼球、吸引流量,连公序良俗都不要了。在车水马龙的路口当舞台表演,这不仅是对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完全不放在心上,也是对法律和责任的不尊重。 公共道路就是用来让人走车开的,不是个人或者团体拿来随便玩、博取关注的地方。警方在通报里说得很清楚:“公共道路不是个人‘秀场’。”每个人都是交通环境的一份子,有权利走也有义务不捣乱。行使权利绝不能拿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去冒险。 这次事儿在网上传开以后,好多网友都批评他们。大家觉得这种行为太不文明了,太不负责任了。公众的谴责反映出大家都希望社会上多一点守法、文明、安全的人。 从大的方面看,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搞艺术还是什么创新行为,只要触犯法律、危害公共安全就会被处罚。 而且做网络内容也得有底线和准则,流量不能是唯一的价值标准。 要想有个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不光是管理部门得依法办事,大家也得自觉遵守规则。 只有把法治精神和公共责任感当成一种自觉的追求,我们才能过上真正安宁、和谐的好日子。 上海市公安局这次处理得很及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众利益。 全社会应该以此为机会,多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倡导大家理性、文明地创作网络内容。 只有这样才能筑牢公共安全的防线,大家才能共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