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明确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区域 两镇三时段可放其余全域禁燃

近期,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需求上升,安全风险、环境影响与城市治理压力同步增大。

为统筹传统民俗与公共安全,自贡市人民政府1月19日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全市烟花爆竹燃放作出更为清晰的区域与时段安排,并通过许可、执法与责任追究形成闭环管理。

一是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烟花爆竹燃放具有瞬时高风险特征,易引发火灾、伤人事故和财产损失;在居民密集区、商业综合体周边、交通干道及重点防护单位附近燃放,还可能造成次生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不规范燃放易带来噪声扰民、空气污染等问题,影响城市运行秩序与群众生活质量。

此次通告聚焦“安全可控、秩序可管、责任可追”,以更明确的制度边界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原因”与治理逻辑何在。

近年来,城市人口密度提高、公共设施集中度增强,燃放活动一旦失控,风险扩散更快、处置成本更高。

另一方面,公众对安全、宜居环境的期待不断提升,治理需要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管控”。

通告采取分区分类管理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划定以禁止燃放为主的区域,同时保留特定区域、特定节日的有限燃放窗口,体现对传统年俗的尊重与对公共利益的平衡。

此外,对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实行审批许可,强调专业组织、规范作业,符合风险分级管控与专业化管理方向。

三是政策“影响”将如何体现。

根据通告安排,除可燃放区域外,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及高新区其他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可燃放区域明确为贡井区五宝镇、大安区牛佛镇所辖行政区域(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燃放的地点除外)。

燃放时段也被严格限定为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三天,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

此举有助于把燃放活动压缩在可管理的时间窗口内,降低全时段随机燃放带来的巡查与应急压力,减少人员伤亡与火灾风险,同时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组织、消防救援力量布防、医疗应急保障提供可预期的安排依据。

对于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通告明确须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组织燃放作业,有利于压实主办方主体责任,推动安全评估、警戒隔离、人员疏导等措施落实落细。

四是“对策”如何落地见效。

通告提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系列规定表明,治理不仅靠倡导,更靠执法与责任追究形成震慑。

下一步,关键在于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措施:其一,加强节前宣传引导,面向社区、商户、学校和重点人群讲清禁放范围、允许时段与法律后果,减少“不了解”“误燃放”。

其二,强化源头管控与联合执法,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开展巡查,依法查处违规运输、销售与燃放行为,形成“销售端—燃放端”联动治理。

其三,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在可燃放区域做好安全提示、文明燃放引导和应急力量前置,避免局部聚集带来的安全隐患。

其四,推动大型焰火活动规范化,严格审批条件与安全标准,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燃放作业单位等各方责任边界。

值得关注的是,通告同时明确荣县、富顺县由当地自行划定禁止燃放区。

此前,荣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的烟花爆竹燃放相关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除指定集中燃放区域外,其余行政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并拟将集中燃放点设置在河口镇字库村文化广场、来牟镇便民服务中心旁,且仅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三天允许燃放。

此类探索体现出县域治理在风险承受能力、空间条件与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差异化考虑,也为“集中燃放、统一管理、降低扰动”的治理模式提供了实践路径。

五是“前景”如何判断。

综合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正在从粗放式管控走向更精细、更法治、更强调责任的治理框架。

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城市更新推进、公共安全标准提升以及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分区禁限放、集中燃放点管理、重大活动审批与专业燃放作业等制度安排有望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

同时,群众对传统年俗的情感需求仍然存在,如何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供给,让“年味”与“安全”兼得,将考验城市治理能力。

通过强化文明燃放倡导、完善公共文化活动供给、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有望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更好满足群众节日文化需求。

安全与传统的平衡往往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

自贡市的烟花爆竹管理通告体现了这一理念,既尊重了群众的节日习俗,又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春节临近,相关部门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规定,自觉遵守。

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强巡查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节日氛围。

这种科学的管理模式,既是对传统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