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聊个事儿,2017年8月海南临高县发生了一件事,一个七旬老人为了救孙子,跟同村的醉酒闹事人打起来了,结果对方受了轻伤。本来这老人被判了故意伤害罪,要坐8个月的牢。这事当年挺有争议的,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怎么平衡保护孩子和制止坏人的度,大家都在讨论。 到了2020年判决书生效后,老人和家属一直在申诉,觉得判得不对。直到2022年6月,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2023年5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定,老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给不起诉了。这说明咱们国家的再审制度还是挺管用的,发现错误能改回来。 案子定性改了以后,2025年5月老人申请国家赔偿,说被关了243天还要精神损失费一共128万。法院算了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按每天475.52元算,再加上精神抚慰金。最后法院给了17.25万元。 赔偿义务机关还专门开座谈会贴通告帮老人家恢复名誉。人家家属还提了追究责任的事,这方面也已经开始调查了。 最近几年咱们国家司法机关也在琢磨正当防卫这块儿怎么界定更清晰。这次判决进一步体现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以后大家遇到坏人知道怎么合法自卫了。 咱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是这样一步步进步的。从有罪到无罪再到赔钱到位,这起案子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以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少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