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导致老年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电信诈骗案件,近日在湖北省通山县办结;2025年8月,犯罪嫌疑人巫某、黄某从福建流窜至通山,受上游诈骗团伙指使上门取现,收走被害人陈某22.3万元现金。这笔钱是农村老人多年积蓄,案发后老人一度情绪低落。通山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于同年11月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上游为典型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属于防范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随即将追赃挽损作为办案重点。承办检察官表示:“这笔钱关系到老人晚年生活保障,必须尽最大努力追回。”检警双方建立联动机制,通过释法说理向犯罪嫌疑人讲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法律后果。经多次沟通,巫某最终同意全额退赔。2025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判决发还赃款。今年1月26日,老人接到领款通知,2月3日专程向办案单位赠送锦旗致谢。此案的办理体现出三点:一是对涉老诈骗案件的及时介入与重点处置,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退赃退赔中的促推作用,三是检警协作在追赃环节的高效衔接。数据显示,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电信诈骗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常利用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有限、防范意识较弱等特点实施犯罪。通山县检察院涉及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目前,当地已建立涉老诈骗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并常态化开展防诈宣传进社区活动。
这起案件的办结,反映了基层司法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具体落实。追赃挽损不是“附带工作”,而是刑事司法应当承担的基本职责之一。对老年人来说,积蓄被卷走往往直接影响生活保障;赃款追回,则是对其生活安全感的实际补回。本案中检警协作发挥了关键作用,也提示各地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与保护被害人并非对立,关键在于把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