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22年7月,台风“暹芭”登陆广东期间,雨水渗入某广告公司位于广州某大厦的办公场所,造成家具、办公设备及货物损坏。
广告公司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防护义务,索赔未果后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则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原因: 法院调查发现,事发时大厦外立面正处于施工改造阶段,外墙瓷砖已被拆除,墙体防护能力下降。
尽管物业公司提前发布了台风预警通知,并提醒租户关窗,但未针对施工区域采取加固、防水等实质性防护措施。
施工承包方也未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
影响: 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广告公司2.9万余元,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公司不服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指出,台风虽具不可抗力特征,但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在已知施工导致墙体薄弱的情况下,仅作口头通知而未采取实际防护,存在明显过错。
对策: 此案明确了台风天气中物业管理责任的三项关键标准:一是预警通知不能替代实际防护措施;二是对已知风险点需采取针对性防范;三是施工期间需特别加强风险管控。
法官特别强调,《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需以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为前提。
前景: 该判决为沿海地区台风季的物业管理和纠纷化解提供了明确指引。
随着极端天气频发,物业管理行业需建立更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施工期间专项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和定期隐患排查。
司法机关也将进一步细化自然灾害中的责任认定标准。
台风等自然灾害不可避免,但人为疏漏可以防范。
这起案件昭示,在极端天气面前,物业管理者不能仅停留在形式化的通知层面,而应当主动作为、未雨绸缪,将风险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司法机关通过精准裁判划定责任边界,既保护了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也为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指明方向。
唯有各方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才能在应对自然灾害时筑牢安全防线,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