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达-拜恩:让“吸引力法则”变成一个可以复制的“系统”

作为一个出生在澳大利亚的普通女孩,朗达·拜恩曾是位电视制片人。2006年,她在悉尼一家旧书店无意间翻到一本手稿,书中描绘的“吸引力法则”让她产生共鸣。拜恩决定把这本名为《秘密》的手稿拍成电影,从写剧本到找钱、拉宣传,只用了六个月时间就搞定了一切。这部片子的DVD紧随其后上市,首周卖出了两百万张,成了当年最赚钱的独立纪录片。 电影大火让《秘密》变成了畅销书。书刚印出来30万本,三天内就卖光了;书店里的架子被抢得干干净净。到了年底,纸媒卖出了接近四百万本,各种电子版、有声书还有多国译本也很快跟着来了。2007年,《时代》杂志给她发了一封邀请,把34岁的朗达·拜恩评为“全球最有影响力100人”之一。杂志之所以选她,不是因为她有多高的社会地位,而是因为她用一本书把这个观念推到了大众面前,让无数人第一次认真思考命运能不能“心想事成”。 《秘密》的核心很简单,就是“要”、“相信”、“接收”这三步。拜恩把复杂的心理学拆成了这个“三部曲”,配上演讲和工作坊,让读者能像拼乐高一样把这个“成功配方”搬进生活。有人说这是心灵鸡汤,但拜恩觉得如果能暖胃也能暖心。今天,“秘密”已经不只是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了,它变成了一场持续十年的全球运动:有线下聚会、线上打卡、周边产品、认证教练还有公益项目。拜恩把赚来的版权收入都拿来继续研发,想让“吸引力法则”变成一个可以复制的“系统”。 有人问她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她笑着说要把镜头对准下一个想改变的人。从电视制片到作家,再从独立制片到登上《时代》封面,朗达·拜恩用一本书证明了普通人也能写出自己的“秘密”,只要才华、勇气和宇宙能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