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制定实施

三部门联手搞了个新规,把互联网平台的价格监管体系给制度化了。现在互联网平台可是个大东西,数字经济发展快,它成了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载体。这几年,平台经济确实帮了大忙,促消费、带就业、搞创新样样在行,不过也有一些问题露出来了。有的平台定价乱七八糟,甚至坑害消费者。这次三部门联合出台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就是想给大家建个公平、透明、有秩序的价格环境。这个新规出来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很多结构性问题。有些平台用技术和信息优势搞差别定价、隐蔽收费,这显然对消费者不好;还有些平台为了抢市场份额,搞低价倾销或者价格串通,这扰乱了市场竞争。这些问题短期影响消费体验,长期看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这次发的规则还是挺有系统性和针对性的。对经营者来说,新规要求他们把差别定价、动态定价这些算法规则都公开出来,明码标价也得弄得细点,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这些不正当行为绝对禁止。这既保护了经营者自己定价的权利,也是给整个价格诚信体系打了一针强心剂。对消费者来说,规则特别强调提供免密支付或者自动续费服务时必须提醒用户取消的渠道。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这几个部门会分工合作加强监管,平台自己也得建健全规章制度,行业协会也得负起责任来搞自律。这种政府监管加平台自治再加行业自律的模式真是挺创新的。在实施方面,相关部门已经安排好了过渡期和指导落实这些细节。在新规正式施行之前,主要平台得自己先检查一下整改一下,相关部门也会指导行业协会完善自律机制。短期看这个规则能遏制“大数据杀熟”还有隐蔽扣费这些乱象;长远看通过确立清晰的价格行为边界,能引导平台把竞争重心从价格战转到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和用户体验上去。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制定实施这个事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又进了一步。 怎么在创新激励和规范治理之间找到平衡还是个大家得不断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