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那天,云南有个宝妈正抱着5个月大的宝宝在扶梯上走着,结果给身后一女子失手放在扶梯上的玩具车给撞倒了,宝宝直接从怀里摔了下去,头上受了好伤。更气人的是,那女的居然眼睁睁看着车滑下去撞人,一声不吭。 事情闹大后,有人把她这举动比作往无辜者身上扔石头。目击者说当时只有3秒钟时间发生了这事儿,这直接把一个好好的家庭给毁了。这个女的是在商场里干的这事,宝妈后来哭着在网上控诉,说她“看着玩具车滑下去喊都不喊一声”。 要是那女的当时喊一声或者追一下车,这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但现实没如果,现在就是在等法院判决。 法律方面也开始讨论了。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因为过错伤人的行为得赔。不过这事儿可不光是赔钱那么简单。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以前判过一个案子:徐某开电动玩具车撞了人被判80%责任,无证经营的场子也赔了20%。 关键看宝宝的伤多重。如果鉴定出来是轻伤以上,那按照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要坐牢。这个女的“不作为”,很可能让她从民事被告变成刑事被告。 还有商场方面是不是也有责任呢?扶梯上有没有安全提示?这些都是要查的地方。 最后咱们来聊聊感想:有些大人对危险太麻木了,事后追责也很难弥补伤害。一个才5个月大的宝宝还没看清世界就被成人世界伤害了。你觉得这女的光赔钱行吗?还是得坐牢?你在现场会作证吗?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