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污水治理五年翻番 处理率占全国近17%

问题:农村生活污水点多面广、基础薄弱,长期制约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随着城乡融合加快、农村生活方式变化,污水产生量持续上升;一旦收集处理不到位,容易引发河湖富营养化、黑臭反复,并对饮用水水源安全、乡村产业发展和群众健康埋下风险。如何“村庄分散、人口流动、建设成本高”的条件下,同时扩大治理覆盖面、提升运行稳定性,是各地普遍面临的难题。 原因:从全国看,农村治污难点主要集中在三上:一是自然条件和村庄形态差异大,难以用单一工程模式“一刀切”;二是资金投入与长期运维压力并存,部分地区出现“建得起、管不好”;三是监管链条不够完善,设施运行状态难以及时掌握,治理效果易波动。山东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面广村多,任务更重;同时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区域生态敏感、环境承载要求高,更需要推进与精准施策之间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影响: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表明,“十四五”期间山东全省累计完成2.5万余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占全国总量近1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十三五”末的31.7%提高到68.3%,五年实现翻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更值得关注的是治理结构的优化:政府驻地或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等5类重点村庄污水治理率达到85.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7个百分点。这表明治理资源更多投向生态敏感、污染风险较高的区域,有利于以点带面改善流域水环境,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也为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生态支撑。 对策:形成“山东样本”,关键在于可持续的推进机制与因地制宜的技术路径相配套。 一是以民生实事为牵引,强化统筹推动与持续投入。山东连续5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形成目标清晰、责任明确、进度可控的推进格局,减少“运动式治理”带来的反复和断档。 二是遵循分区分类、先急后缓,聚焦重点流域与关键村庄。按照先环境敏感和污染较重地区、后一般区域原则,集中力量优先完成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治理,体现以流域为单元的系统思路,也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更好衔接。 三是以资源化利用缓解“成本高、运维难”的矛盾。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强调结合村庄区位、经济水平和群众生活习惯探索适配模式。对常住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庄,鼓励农户通过隔油沉淀池等简易处理后用于房前屋后小花园、小菜园灌溉,实现“少投入、易操作、效果可见”。截至2025年底,全省通过资源化利用模式完成治理的村庄达14481个,占比30.1%,在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 四是以制度建设和数字监管打通“建管用”闭环。山东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对“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作出制度化安排,推动运维责任落地。依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平台,实现2000余处设施线上监管全覆盖;同时连续4年开展常态化暗查,累计走访排查1.2万多个行政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核查”提升治理成效稳定性,减少设施闲置、“晒太阳”等现象。 前景:总体来看,农村治污将从“强调覆盖率”进一步转向“更重实效与长效”,重点体现在三上:其一,治理模式将更突出低碳、节能和资源化,以适应人口流动和村庄差异,提升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其二,流域协同与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将更加紧密,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畜禽养殖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形成环境改善的叠加效应;其三,监管体系将进一步数字化、精细化,围绕设施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资金绩效等建立可量化评价机制。山东资源化利用推广、制度化运维和常态化监督上的探索,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建起来”走向“管得好、用得久”提供了可借鉴路径。

山东的实践表明,农村污水治理既要讲科学,也要讲可行。对应的经验不仅可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也为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进提供了可复制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