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重大网络侵权案件近日在浙江杭州审结。经查,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以周某某为首的6人团伙(含部分未成年人)在某境外社交平台建立三个专门频道,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并集中传播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的个人敏感信息,累计发布1200余条,浏览量超400万次。该案呈现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作案手法较为专业,团伙通过“社工库”等非法渠道获取信息,并以广告分成、付费查询等方式牟利;二是危害后果突出,除信息泄露外,还伴随有组织的网络暴力行为;三是涉案人员构成复杂,包含未成年人且地域分布较广。
这起案件的处理具有较强示范意义。它表明,网络空间实施“开盒”等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有效补充了刑事处罚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上的不足,在追责惩戒的同时推动治理修复。随着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完善、执法司法力度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将继续向好,网民合法权益也将获得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