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3月15日这天,中国青年报记者刘言在北京发了一条新闻。最高人民法院搞了个宣传活动,一口气放出了6个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这其中有一个特别引人注意。这家叫赵某某的商家在网上说自己的理疗产品特别神,能“降三高”、还能治糖尿病并发症。有个叫孙某的老大爷信了,跑到店里体验完后,就跟赵某某签了《调理合同》,一口气买了10个疗程的服务,总共花了1万多块钱。但事情没有像孙某想的那样顺利,做完4个疗程后完全没见效果。孙某去找赵某某要钱退不了,就把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把那1万多块钱退回来,还要赔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的专家表示,老年人身体不太好,本来就容易相信保健品这类东西,有的商家就趁机忽悠老人花大钱。这案子里的赵某某就是这么干的,宣传得太玄乎了。法院最后认定这是欺诈行为,必须把钱退了还得赔3倍。最后判决书上写着:赵某某得把1万多块钱的理疗费退给孙某,还得支付3万多块的惩罚性赔偿金。最高法发这个案例就是想告诉老年朋友们,平时多留个心眼儿,消费的时候别太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