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新型犯罪。网络"开盒"、海外"社工库"等手段频繁出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买卖,进而引发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社会危害严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表示,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社会治理的紧迫课题。为此,检察机关与公安部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重点打击非法获取、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对应的犯罪嫌疑人1685人,保持了高压态势。 完善法律体系是有效打击犯罪的基础。最高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刑事案件的办理意见和解释,更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为基层办案提供了清晰指引。通过编发典型案例,也提升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专项治理已初见成效。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同比下降63.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同比下降20.7%。这说明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策略正在有效遏制相关犯罪的蔓延。 最高检表示,将继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建立"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深入实施,公民信息安全的防护网将进一步织密。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联合行动表明,我国司法机关正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办案标准的明确、执法力度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网将越来越密,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将被继续压缩。这既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也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