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头里,人们常能在电视或网络上看到各地发生的野生动物袭击人的新闻。最近在新疆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就发生了一件雪豹伤人的事儿,把游客安全这一话题又推到了聚光灯下。据富蕴县林业局和文旅局的通报,一位滑雪游客从塔拉特村返回住处时,在路边树林里被雪豹袭击受了伤。当地部门接到消息后赶紧行动,把伤者送去了医院。现在伤者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情况还算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事件发生前,相关部门早就察觉到野生动物活动的迹象了。《新疆日报》以前报道说,1月17日到22日这几天,可可托海景区宝石沟区域经常能拍到雪豹的踪影。而宝石沟正好是去可可托海国际滑雪度假区必经的一条路。为此,度假区方面发了提示,让大家路过这儿时小心点,别下车、别逗留,更别想着去近距离拍它。 这事让景区对游客的安全保障责任和游客自己的注意义务的关系成了大家讨论的热点。既然有了安全预警,要是游客还去冒险,那责任到底怎么算呢?针对这个问题,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林小明律师专门分析了一下。 林小明说,雪豹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像景区这种公共场所的管理人,都得有义务保障大家的安全。要是没做好这个义务导致别人受伤了,他们就得负责赔偿。这个责任主要看管理人有没有过错。 具体到这次事件中,如果调查发现景区已经通过有效的方式告知了大家风险、提醒了大家注意安全,而且出事后又及时救了人、处理好了后续事宜,那他们的赔偿责任可能就会减轻甚至免除。反过来讲,如果是游客自己故意搞破坏或者不听劝硬要去招惹野生动物才被袭击了的话,那主要是游客自己要承担损失。至于最后到底怎么判,得看双方的过错程度怎么样。 看过去几年类似的案子就能知道大概的裁判标准了。比如在2025年云南丽江发生的黑熊伤人事件里,法院认为景区没把隔离设施做好、警示标志也不醒目,没尽到义务,就判景区赔了受害者30%的钱。再比如在2024年四川的黑熊闯进村里的事里,为了保护家里人命不得已把黑熊打死了的村民是不用赔钱的。 这说明关键还是看管理者有没有做好事还有当事人做了啥。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里也有登记。它们平时胆子小又聪明,人一旦出现在它们跟前就会跑。 为了不让这种事再发生了,富蕴县那边已经加强了巡逻次数和力度了。他们也通过各种方式告诉大家要懂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和户外安全知识。 可可托海这次雪豹伤人的事不光是个偶然事件,也是对自然景区怎么管理细不细、大家懂不懂保护环境的一次大考。 现在大家都在搞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呢,怎么划清人和动物的活动界线、怎么弄一套“预警、防护、救援、定责”的规矩出来?这得靠大家一起想办法才行。 这个事也给咱们提个醒:享受大自然给的好处的时候心里得有点敬畏劲儿才行,必须严格遵守规矩才行。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动物和保护人的安全这两件事中间找到一条平衡的路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