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池州的这两起擅闯自然保护区事件,简直让人看得心有余悸。今年1月6日,一个叫吴某的滁州市居民,竟然无视保护区入口那块明晃晃的“禁止进入”标识,硬是往里闯,结果迷路被困,还得靠政府组织的救援队给他“捞”出来。这可不是光赔钱的事儿,浪费的公共资源不说,还差点把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给毁了。 紧跟着在1月25日凌晨,又有江苏、湖北、贵州来的四个人也不走正道,趁着凌晨没人管的时候偷偷摸摸进了保护区的实验区。结果有个叫陈某某的人在山上跟大部队走散了,其他人没办法只好报警求助。好在消防队伍和曙光救援队联手把人给找到了。 这两起事儿都挺危险的,幸亏没人受伤。但石台县还是对他们依法处罚了:吴某因为进了核心区被罚款5000元,那四个进实验区的人每人被罚了1000元。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环境本来就很脆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核心区是绝对禁止进入的,连缓冲区也不准搞旅游生产。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这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可有些户外爱好者为了图个刺激,仗着晚上天黑或者软件指引就乱来,根本不管什么法律和警示标志。这不仅让他们自己陷入险境,还得把本来可以用来救人的力量调去找他们。 近年来这种擅闯无人区的事儿挺多的,有时候还会闹出人命。这就提醒我们光爱亲近大自然不行,还得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管理机构也得想办法提升监控水平,加大查处力度。 青山绿水得靠法治来守护,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都是底线谁也不能碰。这两个例子就是一堂活生生的法治公开课和生态教育课。它告诉我们,不管是什么兴趣爱好都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和生态大局之上。 只有大家都把保护意识刻进心里,自觉遵守规定,才能防范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毕竟自然保护区不是“法外之地”,敬畏自然、尊重规则才是对生命和生态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