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在2025年5月23日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她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故不予起诉。拿到这份决定书后,她开始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这821天的损失。随后,2025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了《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还要求删除涉及她的负面信息并道歉。然而,就在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后的9月12日,海南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导致赔偿办理被中止。这一行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8月23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来到史玉辉的办公室带走了她。当时警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逮捕证。当晚她就被带到了审讯室。警察问她老板是否给人送钱,她回答没有。第二天早上再次讯问时她表示只跟老板出去吃过几次饭、买过几次单。 第二天晚上史玉辉就被拘留了并送到了三亚市看守所羁押。 这个案件中涉及的银行贷款金额是2000万。 她所工作的儋州市清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大老板是“金老板”陈吉镇。2023年10月23日,史玉辉被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释放。这时距离她被逮捕已经整整821天了。她向法院写了申诉信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成功取保候审。法院随后作出决定释放她。 3月25日昌江县公安局一位叶队长告诉史玉辉重新立案的证据是检察院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收集证据需要保密无法透露具体经过。 3月29日上午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核实并适时公布结果。 2025年5月史玉辉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就开始申请国家赔偿但程序被中止引发了社会关注。 这个案件中银行贷款金额为2000万这个信息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有明确表述各被告人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未构成犯罪终审维持原判这个事情发生在2021年8月23日那天晚上史玉辉被带到审讯室警察询问她关于老板是否给人送钱的问题她回答没有第二天早上再次讯问时她说跟老板出去吃过几次饭、买过几次单 第二天晚上她就被拘留并送到三亚市看守所羁押 这个事情发生在2021年8月23日那天下午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来到她办公室带走了她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逮捕证。 事件发生在2023年10月23日这一天史玉辉被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释放距离她被逮捕整整821天她向法院写申诉信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成功取保候审法院随后作出决定释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