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以文化赋能法律监督 三年办理文物公益诉讼近500件

浙江省检察机关日前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检察文化建设情况,介绍了以文化建设助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实践;这既反映了对新时代检察职能定位的更把握,也是服务文化强国建设中推进法治保障的具体举措。 文化遗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领域。2023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办理了周某等1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案、京杭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重点案件。数据显示,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倒卖、盗掘文物等犯罪2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492件,推动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24处,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守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中的职责担当。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浙江检察机关注重兼顾、突出问题导向。守护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75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46件。涉及的专项工作既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也通过检察履职推动文化遗产的规范保护与合理利用,为浙江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检察文化建设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浙江省检察机关5项成果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中获奖,其中两项获评全国“十佳”。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32个集体、14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章春燕、“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从鑫莎、“全国模范检察官”陈祺、沈璋等先进典型。这些人物和事迹为检察队伍提供了可感可学的榜样力量,激励检察干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在党建业务融合上,浙江检察机关推出“党建赋能‘三个管理’数智打造‘精管矩阵’”等10个党建业务融合优秀事例,发布“上城数智尖兵”等10个检察文化优秀品牌。相关探索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也推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形成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浙江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文化建设与法律监督可以同频共振。将文化软实力融入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助于更好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优秀文化,也有助于提升检察履职质效,为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化遗产寄托着历史记忆与精神根脉,保护工作既是发展课题,也是法治课题;把文化建设融入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助于提升办案质效与治理能力,也为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共同守护文脉的氛围提供制度支撑。以更系统的法治保障守护历史文脉,才能让文化资源在传承中焕发活力,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惠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