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1871”到“191151”:烈士警号背后的精神接力与新时代基层警务担当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忠诚守护警徽闪耀”记者会,一段关于警号传承的选择引发关注;青岛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北区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李圣,面对父亲李涌烈士生前使用的“111871”警号该特殊荣誉,最终决定启用新警号“191151”。这一选择背后,折射出新时代公安精神如何传承的现实课题。作为烈士后代,李圣面对的不只是职业选择,更是精神坐标的取舍。父亲李涌生前以“一生追求是奉献”为座右铭,这份精神遗产如何接续?李圣的回答是:让父亲的警号成为“心中的丰碑”,而不是胸前的标识。这样的处理既是对先辈的敬意,也反映了新一代民警对传承方式的思考与自觉。观察人士认为,警号作为职业身份的重要符号,其传承方式也反映着队伍建设理念的变化。传统观念里,“子承父号”被视作荣誉延续的直观方式,但李圣的选择提供了另一种路径——传承重在内容,而不止于形式。她在执勤中被群众称为“小李警官”,更多来自对其个人能力与服务表现的认可,这份认同也更贴近当下的价值取向。实践同样印证了这一选择的意义。“191151”记录着她首次独立指挥交通的成长,也见证了她在寒冬守岗的坚守。值得关注的是,她在社交媒体发布的执勤视频获得不少网友积极反馈,路面执法时驾驶员自发点赞,既有对烈士子女的关心,也更直接体现对年轻民警专业素养的肯定。公安系统内部对这一现象给予积极评价。山东省公安厅对应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警队中约有23%的子女选择从警,而像李圣这样主动开辟新路径的案例具有示范意义。这种在传承中创新的做法,既守住精神底色,也为队伍建设带来活力,契合新时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核心要求。

警号“111871”和“191151”的故事,是对精神传承的一次生动注解。它提示我们,真正的继承不在形式延续,而在精神内核的代际传递。李圣以自己的选择与行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担当与自觉。她身上既有一个家庭的使命延续,也映照出公安队伍薪火相传的精神力量。这份力量,推动公安事业向前,也将继续激励更多年轻警察投身人民公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