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两企业因违规分包、无证施工遭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持续强化

近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两家建筑对应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工程肢解发包、无资质承揽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此举旨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工程承发包秩序。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辉朔商贸有限公司在幸福连城·国际激光谷(二期)(2#地块)项目建设中存在工程肢解发包行为。这一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科嘉路以北、春晖路以东。该公司将项目内1#、2#、4#至15#生产车间楼及1#综合楼、3#停车楼的消防工程肢解发包给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消防技术分公司。工程肢解发包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扰乱工程承发包秩序——增加质量与安全风险。济南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73万元。

工程质量关乎城市安全运行与民生福祉;对肢解发包、无资质施工等行为依法处罚,既是对市场秩序的及时纠偏,也是对“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环节”的明确要求。将执法个案转化为治理改进的契机,推动建设单位依法发包、施工企业持证履约、监管部门精准监管,才能以更稳定可靠的工程品质夯实城市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