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法院创新推出智能诉状生成系统 司法便民服务实现数字化转型

在基层诉讼服务实践中,“写一份合格诉状”看似基础,却常成为群众迈入司法程序的第一道门槛。

过去,不少当事人即便能找到示范文本,也会因要素填写不全、格式不规范、事实与诉请表述不清等问题被反复提醒补正。

有的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对电子设备操作不熟的群体,仍习惯手写诉状,导致在提交材料、修改补充、再次递交的过程中多次往返,时间成本与交通成本叠加,诉累明显。

这一“诉状难”背后,既有法律文书专业性强的客观因素,也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均衡、当事人表达能力差异较大等现实原因。

诉状不仅要讲清事实,还要准确提出诉讼请求、列明主体信息与证据线索,任何一项缺漏都可能影响立案效率与后续审理秩序。

对法院而言,诉状不规范会带来沟通成本增加、材料审查周期拉长;对群众而言,则容易形成“程序复杂、跑腿多”的直观感受,影响司法获得感。

针对上述痛点,荔波县人民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上线运行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系统,探索以“智能识别+人工辅导”的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系统可对手写诉状进行扫描识别并提取关键信息,自动转化为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的标准文本;同时支持U盘上传、电子填报、扫码提交等功能,实现现场打印与电子版本留存,做到“一次录入、多端共享”。

在实际使用中,当事人将手写材料放入扫描区或导入电子文档后,系统即可完成识别、排版和要素校验,短时间内生成可直接使用的诉状文本。

从服务效果看,这一做法把群众“反复改、反复跑”的时间消耗,前移为一次性的信息提取与规范化生成。

系统上线首日即为10余名当事人快速生成合格诉状,既说明群众需求较为集中,也反映出基层诉讼服务数字化升级具有现实紧迫性。

更重要的是,荔波县人民法院同步在服务专区配备导诉员提供“一对一”指导,避免技术工具成为新的门槛,兼顾效率与公平,让不同群体都能“用得上、用得会”。

从更大层面看,要素式诉状的推广,是近年来司法机关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方向之一。

它通过结构化要素填报,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表达诉求,有助于提高立案环节材料质量,提升审判组织对案件要点的把握效率,并为后续在线立案、电子送达、庭审辅助等数字化环节打下基础。

对基层治理而言,诉讼服务的标准化、便捷化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预期:当司法渠道更顺畅、成本更可预期,群众与市场主体依法维权的意愿和能力将同步增强。

当然,技术赋能诉讼服务也需把握边界与重点。

一方面,要持续完善系统对手写文本的识别准确度、对不同案由要素的适配程度,并建立必要的人工复核机制,确保信息完整、表述准确;另一方面,要加强普法与引导,帮助当事人理解“要素式”并非简化权利救济,而是用更清晰、更规范的方式表达诉求,从源头减少程序性瑕疵。

同时,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方面,应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存储、调用的规范要求,确保当事人材料安全可控。

下一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示范文本与要素式文书推广要求的持续推进,此类系统应用有望从立案辅助扩展至更多诉讼服务场景。

通过持续迭代功能、扩大覆盖面、强化人员培训与服务引导,基层法院可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诉讼服务既更高效,也更有温度。

诉状智能生成系统的上线,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时代发展、创新司法服务方式的生动实践。

它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更体现了司法机关以科技赋能司法、以创新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

随着类似创新举措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必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民性和可及性,让广大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得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