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因为预售模式中的“定金”问题,把原本期待中的优惠给搞砸了。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邹竣麒和刘胤衡发现,这种情况特别多。比如,消费者董宇在直播间看中了一辆二手车,付了3000元,以为是锁定名额的“意向金”,没想到商家一口咬定这是定金,不退。董宇气不过,把这家公司告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法院查明双方并没有书面约定款项性质为定金,商家工作人员在微信沟通中改口的说法也没有得到董宇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决3000元应全部返还给董宇,案子已经生效了。 另一个例子是王悦,她在北京从事互联网运营工作。2024年“双11”的时候,她被一款家具吸引住了,主播说付500元订金抵1000元,订金还能退。王悦没细看订单详情就付了钱,后来发现系统里写的是“定金”。她想退单却被商家拒绝,商家以“定金不退”为由不给钱。王悦向平台投诉也没有用,平台表示订单标注“定金”且她没有提供商家混淆概念的直接证据。折腾了近半个月后,她只能不了了之。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刘钟泽专门解释了这三者的区别。他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为了担保合同履行而约定的一种方式。如果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并且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如果一方违约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而订金和意向金并不是法律概念,只是市场上的习惯做法。订金通常被视为预付款,没有定金那么严格的法律约束力。意向金金额由双方自行约定,法律没有明确限制。 陈音江是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副秘书长,他分析说预售模式乱象频发是因为多个方面的问题。一些不良商家利用收款与履约的时间差把预收定金挪作他用,通过虚假宣传让消费者觉得商品很稀缺、价格很低来诱导消费。还有些商家换个“马甲”重新开店或者以经营不善为借口逃避责任。 为了解决预售纠纷中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罗滔律师给了一些建议:首先要和商家客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申诉;如果还不行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或者提起诉讼、仲裁。同时要保存好商品详情页截图、完整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陈音江表示要想破解预售消费乱象需要多方合作:平台要严把商家审核关;监管部门要从法律法规层面保障资金安全;消费者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并且谨慎选择有保障措施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