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新加坡富商叫卓远,是个搞资源回收的,家里有三个公司。他在2016年底认识了一个34岁的中国籍房产经纪叫蒋芳,没几个月两人就搞在了一起。卓远把蒋芳藏在家里,还给她买房子、买车子,还信用卡,短短半年就花了大概200万新元。到了2017年3月,他老婆发现不对劲,卓远直接把蒋芳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00万新元,说他们俩签了个借贷协议。这个消息一出,整个新加坡都轰动了,网友们都叫这个事儿是“史上最狗血婚外恋”。 到了2020年4月,新加坡高等法院判了这个案子。法官说卓远能把132万2000新元要回来,但是剩下的因为没有充分的借贷证据就不给了。法官还说那77万3532新元就是给爱的礼物,不是债务。剩下的钱因为转账备注不清楚,也没有书面协议支持,就认定是无条件赠与。 卓远和蒋芳都不服气,双方都上诉到三司庭去了。三司庭最后裁定了这个案子。蒋芳反诉卓远要求赔偿孕费和流产费一共24万5000新元。三司庭觉得事实清楚就判给了蒋芳。不过蒋芳得先把卓远婚前借的20万中的4万5000还回去。 关于剩下的112万2000新元,三司庭认为这个协议是在他老婆发现异常之后签的,而且还是同一个律师公证的。目的就是想让老婆相信蒋芳是爱他的钱不是人。所以这个借贷协议就是个幌子,不需要还了。最后卓远一分钱没要回来,还倒贴了4万5000新元和全部诉讼费用。 那个狗血细节呢,热恋期的时候卓远还微信承诺过生孩子奖励10万新元,生女儿奖励50万新元呢。蒋芳怀孕之后卓远就失踪了一个月然后收到传票。在法庭上两人互相指责对方:一个否认孩子是他的不肯做亲子鉴定;一个哭诉自己被拉去法庭还要还钱的事。 法官在判决里面强调“爱的礼物”和不需要还钱的聊天记录是关键证据。卓远转账时还经常备注不用还还没要利息;蒋芳也有短信微信记录证明款项是用来共同买房投资和生活开销的。 新加坡离婚费挺贵的,男方还要按月支付高额赡养费。很多富豪就搞个“金屋藏娇”却不离婚的策略用借贷当遮羞布安抚正宫保住资产。卓远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蒋芳赢了官司之后还说对新加坡法律体系失望了呢。如果是你手握200万证据你会选择打官司还是私下和解呢?欢迎留言聊聊你对这起“史上最狗血婚外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