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个关于高空抛物的案子。案件的主角是韦某和莫某。韦某住在三楼,那天在清理自家楼顶的鸡舍时,把装鸡粪的塑料袋随手扔了下去。这袋子从大概12米高的楼顶飞出去,正好砸中了路过的莫某。莫某伤得不轻,鉴定下来是轻伤二级。这一砸,给莫某造成了很多费用损失,加起来有18万多块。韦某的家属后来赔了6万多块。法院判韦某犯了高空抛物罪,给他判了六个月的牢,还要罚1000块钱。莫某需要赔偿的那18万多块钱里,已经扣除了韦某家属已经给的6万多,韦某还得再赔剩下的12万多。这次判决让韦某和莫某的纠纷不仅仅是邻里小事,也显示出法律对这种漠视安全规则、缺乏法律意识行为的严肃处理。刑法修正案里新增加的高空抛物罪把这些危险行为单独列出来,就是要严厉打击它们。兴宾区人民法院这次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在城市上空的东西掉下来可是件大事儿,千万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