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的公示》,决定追授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 贺娇龙同志生前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工作中表现突出。作为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她长期致力于推动新疆农产品品牌化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活动,为促进新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2022年度三农人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2026年1月14日23时12分,贺娇龙同志在农产品电商销售活动前期拍摄工作中,不幸意外坠马致头部严重受伤。经过全力抢救,因伤势过重,贺娇龙同志最终不幸离世,年仅47岁。她用生命诠释了对工作的执着追求和对事业的无限忠诚。 追授记大功奖励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贺娇龙同志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其家属的关怀和慰问。该决定充分说明了自治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重视,以及对在这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者的尊重。同时,这也激励着广大农业工作者继续投身于新疆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推动自治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一位优秀农业工作者的离去令人痛惜,但她留下的成果和精神将长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贺娇龙用生命诠释了三农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她的故事告诉我们:农业现代化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无私奉献的实践者。这份记大功奖励将成为激励后来者的精神力量,继续照亮新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