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近年来,微短剧以节奏快、传播广、触达深的特点,成为网络视听领域的新增长点。
其中,以“萌娃”“亲子”为标签的儿童类微短剧在一定阶段内增多,既为题材扩容、叙事创新与家庭关系呈现提供了新窗口,也暴露出部分作品在人物设定、情节设计、商业运作等方面出现偏差。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8日发布的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直指突出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释放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推动行业回归内容本位的鲜明信号。
问题层面,提示聚焦三类倾向性偏差。
其一是“成人化”叙事侵入儿童表达,一些作品为追求冲突强度与戏剧反转,借“穿越重生”等设定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不符合儿童心理与成长规律的形象,甚至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更有甚者让儿童代入“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煽动群体对立,把成人社会的复杂逻辑移植到儿童角色身上。
其二是“工具化”使用未成年人,以流量为导向把儿童演员当作吸睛道具,一边以“造星”名义进行商业包装与炒作,一边将“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观念包装成成功学,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
其三是“娱乐化”内容泛滥,一些作品打着搞笑外衣生产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甚至以所谓“艺术想象”为名输出功利化成长理念,造成价值误导。
原因层面,儿童类微短剧乱象并非单一因素所致。
一方面,微短剧产业链条短、变现速度快,部分制作方在竞争中强化“强情节、强刺激”的流量逻辑,把成人题材的叙事模板简单套用到儿童角色上,以“反差感”制造传播点。
另一方面,部分机构将儿童演员的商业价值过度前置,把培训、包装、营销与内容生产捆绑,形成“内容为营销服务、营销反过来驱动内容”的循环,使得创作逐渐偏离公共文化产品应有的社会责任。
此外,平台算法偏好高互动内容,容易放大极端情节与情绪对立,进一步推动“冲突优先”的创作惯性。
监管提示的发布,正是对上述机制性风险的针对性回应。
影响层面,儿童类微短剧一旦偏离儿童立场与成长规律,潜在危害具有双重性:对未成年人而言,过早接触成人社会的权力叙事、情感纠葛与暴力惊悚表达,可能造成认知错位与价值误判;超负荷拍摄或参与超出承受能力的戏份,还会带来身心健康风险。
对家庭与社会而言,“啃小”式炒作易诱发焦虑攀比,加剧功利化教育观;低俗化、猎奇化内容扩散,则会稀释公共空间的审美标准与文明底线,影响网络文化生态的整体质量。
对行业而言,短期流量换来的“爆款”,可能以透支信任为代价,带来更高的合规成本与声誉风险,不利于微短剧从“快增长”走向“高质量”。
对策层面,提示提出了较为清晰的治理路径,核心在于把“未成年人保护”贯穿创作、制作、传播和商业运营全流程。
一是明确内容边界:不得为制造冲突而刻意塑造不良儿童形象,不得让儿童承担成人化剧情与价值表达,坚决抵制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渲染霸凌、挑动对立等内容。
二是规范商业行为:不得以造星为名开展“啃小”式炒作,不得诱导家庭支付不合理费用,避免把儿童作为流量收割的工具。
三是强化拍摄保障: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工作,不得让其出演超越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戏份,把安全与健康置于商业利益之上。
四是提升内容品质:避免以搞笑娱乐为名生产缺乏逻辑、脱离认知的低俗内容,防止功利化成长观念借创作之名传播。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不当创作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前景层面,随着提示落地执行,儿童类微短剧有望从“流量驱动”转向“价值引领”,从“模板复制”转向“真实表达”。
面向未来,行业应在三个方向上形成共识:其一,回到儿童视角,用贴近生活的细节讲述成长、亲情、友谊与责任,减少以成人逻辑强行制造反转;其二,完善全链条合规机制,平台、制作机构、经纪与培训机构应明确责任边界,形成可追溯、可问责的生产秩序;其三,推动优质供给,鼓励以科学育儿、家庭沟通、校园关怀等现实议题为切口,创作兼具艺术性与教育意义的作品,以优质内容赢得长期口碑。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此次监管出手不仅是对行业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文艺创作"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深刻回应。
当所有从业者真正将儿童权益置于商业利益之上,网络空间才能成为滋养幼苗的沃土而非收割流量的猎场。
这既需要持续的制度约束,更有赖于整个行业价值坐标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