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部分地区中小学招生中仍存在不规范现象,表现为提前组织招生、以各类测评和“简历筛选”等方式变相选拔,个别学校突破属地和计划限制跨区域“掐尖”,并在招生环节以“择校费”“意向金”或与社会捐助挂钩等名义变相收费。一些地方还存在学籍管理不严、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损害教育公平——扰乱招生秩序,增加家庭焦虑与教育负担。 原因:一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人口流动、城镇化进程不匹配,学位紧张地区供需矛盾更易诱发“择校冲动”和违规操作。二是少数地方在招生政策执行中存在弹性空间,监管链条不够闭环,导致个别学校以“项目”“特长”“试点”等名义扩大招生自主权。三是教育评价与升学竞争压力叠加,社会对名校的集中偏好使“掐尖”与跨区域招生有现实土壤。四是部分地区对学龄人口变化研判不足,片区划分、学校布局调整滞后,引发家长预期波动。 影响:违规招生和变相收费直接侵蚀公平底线,容易造成机会不均与社会不满;跨区域“掐尖”削弱薄弱学校生源与办学信心,影响区域教育生态;变相选拔加剧“唯分数”竞争,助长培训焦虑;学籍乱象则可能引发教育资源配置失真、统计数据失真,影响宏观决策。对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而言,不规范招生还可能抬高入学门槛,带来新的隐性排斥。 对策:此次专项行动围绕“制度刚性+过程公开+资源前置”打出组合拳。 一是严明招生纪律,划清红线。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禁止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选拔行为;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属地招生与“公民同招”要求,禁止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以及设区城市高中面向县域违规“掐尖”,同时严格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对招生环节收费明确“零容忍”,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把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赞助捆绑。 二是强化资源前瞻布局,提升供给匹配度。通知要求各地综合考虑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产业布局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建立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推动学位供给与人口变化同向调整。对片区划分和学校布局调整,强调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公布并做好政策解读,稳定社会预期,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择校焦虑。 三是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堵住“擦边”空间。各地要加强对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及特长招生的统筹管理,实行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和招生范围;获准项目须提前公示报名条件、流程、考察方式和培养方案,录取结束按规定公示名单。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未经省级批准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严格限定试点范围,禁止随意扩围和“搭便车”;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合理确定范围与计划,小升初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 四是推进均衡编班与学籍治理,夯实校内公平。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动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编班方案、过程、结果向家长公开,公示后不得擅自变更。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学籍真实准确维护教育管理秩序。 五是聚焦重点群体,守住基本公共服务底线。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深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有条件地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仅凭居住证入学并取消附加限制;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强化入学保障与教育关爱。 前景:从专项行动导向看,治理重点正由“查处个案”转向“系统治乱”,通过供给侧前置布局、招生侧刚性约束、过程侧公开透明和学籍侧精细治理,推动形成可预期、可监督、可问责的招生秩序。随着学龄人口结构变化与人口流动持续,未来一段时期学位供需仍将呈现区域分化,政策落地关键在于属地政府履责、教育部门统筹、学校严格执行与社会监督协同。预计随着规则进一步明晰、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违规招生的操作空间将持续收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与高中阶段多样化发展将获得更稳固的制度支撑。
招生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石。落实“免试就近”“公民同招”等政策,需以公开透明减少操作空间,以资源优化缓解矛盾,以严格管理守住底线。只有让每个环节经得起监督,才能提升公众对教育公平的信任,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