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背景:禁渔进入第八年,保护力度持续升级 3月1日零时,浙江省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同步进入禁渔期。这是钱塘江流域连续实施禁渔制度的第八年,也是浙江持续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制度化的重要节点。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涉及的通告,本次禁渔范围包括钱塘江干流杭州段及分水江、渌渚江、葛溪、大源溪、壶源溪、浦阳江等重要支流,以及苕溪杭州段(含东苕溪、南苕溪、北苕溪、中苕溪)和京杭大运河干流杭州段。其中,钱塘江流域禁渔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苕溪、运河流域继续实行全年禁渔。 二、科学依据:繁殖高峰期是保护关键窗口 每年3月至6月,是长江流域及浙江省内主要淡水鱼类的集中繁殖期,也是幼鱼生长的关键阶段。此时鱼类产卵密集、幼鱼更为脆弱,捕捞等人为干扰容易造成破坏。 渔业专家表示,禁渔期的核心作用,是为水生生物提供相对安静的繁育环境,促进种群自然恢复。制度长期稳定实施,有助于修复过度捕捞带来的生态损伤,提升水域生物多样性,为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打下基础。 三、民生影响:供应结构稳定,市民餐桌无虞 禁渔期间,部分市民担心江鲜供应减少。有关部门回应称,禁渔对杭州市民日常水产品消费影响有限。 从供应结构看,杭州市水产品以人工养殖为主,捕捞产量占比较小。钱塘江流域常见捕捞品种如四大家鱼、三角鲂、斑鳜、鲈鱼等,人工繁育与养殖技术较成熟,市场渠道稳定,品质也有保障。 禁渔前夕,杭州九堡街道杨公鱼市出现市民集中采购的情况,不少人希望赶在禁渔前买到新鲜江鲜。现场鲫鱼、翘嘴、鲻鱼、白条、七星鲈鱼等品种供应充足,价格与平日基本一致。既反映了江鲜在杭州饮食中的分量,也说明公众对禁渔安排普遍知晓并能理解支持。 四、执法力度:2025年禁渔期查处案件逾四百件 禁渔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执法。2025年禁渔期间,杭州市渔业执法机构共清理违规网具5583张,查缴电鱼、毒鱼、炸鱼工具21套,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及筏204艘,查办行政案件421件,涉案人员4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件17人。“6·25”分水江13人非法捕捞团伙案、“4·10”天目溪非法捕捞案等一批案件依法查处,对违法捕捞形成有效震慑。 法律层面,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渔业法将正式施行。新法明确,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上限提高至二百万元,并可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船舶。随着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捕捞的空间将继续被压缩。 五、行为规范:娱乐垂钓可续,违规捕捞须止 需要明确的是,禁渔期并不等同于全面禁止涉水休闲活动。禁渔期间允许开展娱乐性游钓,但须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跨江桥梁及江河水面上垂钓,并注意安全和环境卫生,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采用丝网、夹网、拖网、打网、虾笼等渔具进行捕捞,或使用电击、投毒、爆炸、灯光诱捕等方式作业,均属违反禁渔期规定;随船携带上述禁用渔具,同样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
禁渔不是对“口福”的简单限制,而是顺应自然规律、守护公共利益的必要举措。把制度执行到位,把执法监管做实,把公众参与引导好,才能让江河更有生机,也让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