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背景下,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呈现利益链条长、跨区域流动强、手段隐蔽化等特点,对生态系统安全、耕地红线守护以及资源开发秩序形成多重挑战。
公安部1月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公安机关以“昆仑”专项工作为牵引,围绕突出问题实施分层分类打击、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推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衔接更加紧密,生态安全防线进一步夯实。
问题方面,部分地区仍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期利益的冲动,污染排放、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同时,针对野生动物的非法猎捕、交易链条仍在暗处活动,甚至出现利用无人机等新工具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给执法取证和风险防控带来新课题。
尤其在水域生态保护领域,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地后,个别不法分子仍试图通过夜间、跨区流动等方式规避监管,扰乱渔业资源恢复进程。
原因分析显示,环境资源类犯罪往往与高额利润驱动密切相关,上游盗采盗伐、中游运输流通、下游收购加工相互勾连,易形成“团伙化、链条化”格局;一些违法行为隐蔽在偏远区域或水域,叠加季节性、流动性特征,使得发现难、固定证据难。
此外,部分行业领域监管链条较长、主体多元,个别地方在源头治理、日常巡查、协同执法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为违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机。
影响层面,环境资源犯罪不仅直接造成水土污染、地力退化、矿产资源浪费等生态损害,还可能引发次生安全风险,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公共安全。
以黑土地保护为例,土壤一旦遭到破坏,恢复周期长、成本高,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非法采矿则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冲击正常市场秩序。
危害野生动物犯罪除破坏生物多样性外,还可能带来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隐患,影响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
对策方面,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严打与源头治理并重,以精准打击提升震慑效应。
通报显示,2025年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7万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45起,组织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5次,体现了对跨区域、链条化犯罪的系统治理思路。
在重点领域,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00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6200余起、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90余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100余起,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与治理痛点。
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开展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平安原野—2025”、严打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6万起,推动一批风险隐患得到消除,体现了对新型作案手段的快速应对与综合整治。
在流域治理方面,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长江禁渔”“平安长江”等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立案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900余起,查获涉案渔获物17.8万公斤。
相关行动与禁捕制度、生态修复措施形成合力,推动长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水生生物资源与多样性呈现积极变化。
这一趋势表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与保护性政策协同推进,有助于巩固“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效,维护流域生态安全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前景判断来看,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不断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持续健全,环境资源领域犯罪的治理将更加注重全链条打击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
一方面,针对无人机等新技术被滥用的情况,执法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与证据体系建设,提升对新型违法犯罪的发现预警和精准取证能力;另一方面,应推动行政监管、行业治理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在矿产开发、固废处置、耕地保护、水域管理等环节加强源头约束和日常巡查,压缩违法空间。
对跨区域犯罪链条,则需持续完善联动协作、信息共享与案件会商机制,实现“打团伙、断链条、摧网络、治源头”的综合效果。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场关乎子孙后代的持久战。
公安机关的雷霆行动彰显了“生态红线不可逾越”的法治决心,但根治顽疾仍需全社会协同发力。
只有将严格执法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才能筑牢绿色发展的根基,让蓝天碧水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