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能源供应格局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十四五”以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由40%提升至60%,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38.9亿千瓦,全社会用电量突破10万亿千瓦时,均位居全球首位。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显现,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逐年下降——电力供给更安全、更充足——也为降低工业用电成本提供了条件。 但供给侧改善并未充分体现在工业企业的电费支出上。以山东等地为例,大工业电价实行两部制,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构成。其中,基本电价与实际用电量无关,主要用于覆盖电网固定资产投资等固定成本;电度电价则涵盖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以及政府性基金等多个项目。近十年来,新能源快速发展和煤价回落带来的成本下降,未能有效传导至终端用电企业,大工业电价仍处于相对高位。 该矛盾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更为突出。工业经济回升基础仍不牢固,企业普遍面临需求不足、利润空间收窄、经营压力上升等问题。偏高的用电成本深入压缩企业竞争力,影响经济恢复动能。对能源密集型行业而言,电价在成本中占比更高,电价水平直接关系企业的经营空间与可持续发展。 从政策层面看,降低大工业电价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与价格机制。国家持续推进降成本、稳增长政策,也为电价改革提供了明确方向。郑月明建议,有关部门应统筹电力保供与企业减负,改进电力系统成本分摊结构和电费政策,清理规范各类附加费用,推动工业电价稳步下调,让电力发展带来的收益更直接地传导到工业企业,实质性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这一建议指向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电价既是市场信号,也是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通过优化电价结构、清理不合理收费,既能降低企业成本,也有助于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工业电价下降还能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更有利的成本环境。
降低大工业电价不是简单“压价”,而是通过更透明的成本核算、更合理的分摊机制和更规范的收费体系,让供给能力提升与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果更顺畅地传导至企业端。把电力红利转化为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与韧性,既是稳增长的现实需要,也将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可持续的支撑。